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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申报河南省“模范职工小家” 优秀工会工作者等先进单位和个人的通知

作者:校工会    点击数: 日期:2019-12-19

各分工会:

根据河南省教科文卫体工会委员会《关于开展评选表彰“模范职工之家”“模范职工小家”、优秀工会工作者等活动的通知》(豫教科文卫体工〔2019〕33号),结合学校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申报范围

1.模范职工小家从各分工会中推荐申报。

2.优秀工会工作者从各分工会专兼职干部、各级工会领导机关处级以下干部中评选。

3.优秀工会积极分子从优秀基层工会会员、热心从事工会工作的骨干(不含工会组织领导机构成员)中命名,一线教职工数量不低于60%。

4.优秀工会之友从给予工会工作模范地关心支持的党政领导干部中推荐申报。

模范职工小家、优秀工会工作者推荐对象原则上分别从历届市级(校级)模范职工小家、优秀工会工作者中推荐产生。已经获得省系统或省级以上的“模范职工之家”、“优秀工会工作者”称号的单位和个人不再重复推荐申报。

二、推荐申报条件

(一)“模范职工小家”的基本条件

1.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工会工作充满活力;

2.分工会和工会小组建设好,依法选举工会主席或小组长,工会积极分子和志愿者队伍壮大,教职工入会率不低于90%;

3.分工会民主管理好,依法实行院务公开、会务公开,开展集体协商;

4.院工会完成工作任务好,组织教职工开展教学技能竞赛,团结带领职工建功立业;

5.“职工小家”阵地建设好,活动场所和服务设施齐全,服务活动丰富,会员评议职工之家满意度高。

(二)优秀工会工作者的基本条件

1.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遵纪守法,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地执行工会各项制度,完成工会各项任务;

2.理想信念坚定,依法履职尽责,坚持原则,敢于担当,带头落实以教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推进院务公开和集体协商,切实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所在单位关系和谐稳定;

3.热爱工会工作,热忱服务教职工群众,推动巩固完善工会阵地,搭建服务教职工活动载体,为教职工解难题办实事,在工会工作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受到教职工广泛信赖;

4.敬业奉献,艰苦奋斗,善于学习钻研,团结带领教职工创新创效、建功立业,推动培育高素质教职工队伍;

5.勤政务实,敢于担当,带头落实会员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会务公开、会员评议职工之家等制度,培育壮大工会积极分子和志愿者队伍;

6.作风民主,清正廉洁,密切联系教职工群众,自觉接受批评监督,在近三年来的会员评议中获得满意等次。

(三)优秀工会积极分子的基本条件

1.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积极为党的工运事业做贡献;

2.理想信念坚定,团结友爱,艰苦奋斗,勤于学习,勇于创新,高标准完成教研工作任务,受到教职工广泛认可;

3.热心工会工作,积极参加工会活动,主动担当,甘于奉献,热忱服务教职工群众,努力为教职工解难题办实事,高标准完成工会工作任务,受到教职工广泛信赖;

4.认真落实以教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落实会员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会务公开、会员评议职工之家等制度;

5.严于律己,清正廉洁,任劳任怨,主动倾听教职工呼声,反映教职工诉求,密切联系教职工群众,自觉接受批评监督。

(四)优秀工会之友由校工会组织推荐申报。

(五)分工会和工会干部所在单位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模范职工之家、模范职工小家和优秀工会工作者

1.最近一年内发生过一般安全责任事故、三年内发生过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不整改的;

2.劳动争议案件易发多发,近三年内因违反法律法规引发教职工群体性事件的;

3.基层工会不按期换届选举,组织机构不健全;

4.民主管理、集体协商等制度机制不落实的;

5.有违法违纪行为或正在被执法执纪部门调查处理的。

三、表彰(命名)项目及名额

模范职工小家、优秀工会工作者、优秀工会积极分子全校各推荐4名,各分工会每项推荐名额不超过1名。

四、评选程序

1.申报。各分工会按条件申报模范职工小家、优秀工会工作者、优秀工会积极分子候选人,并对申报集体和个人通过一定的形式征求会员群众意见。

2.审核。校工会组织对上报材料进行审核汇总评审,经校工会主席办公会议研究。

3.公示。拟推荐名单在校工会网站上进行公示,接受公众监督。

4.上报。根据公示结果,报省教科文卫体工会。

五、有关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申报单位要高度重视评选申报工作,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基层党政领导和教职工群众意见,坚持把评选表彰过程变为推进分工会工作和加强工会自身建设的过程。

2.坚持标准,从严申报。各申报单位要严格履行程序。分工会申报模范职工小家和优秀工会工作者,必须经所在单位会员(代表)大会评议,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同意票率达不到90%的不能申报。申报模范职工小家、优秀工会工作者须经本单位党组织同意,并签署意见。

3.认真填写,及时上报。申报单位按要求填写申报登记表。模范职工小家、优秀工会工作者、优秀工会积极分子申报表(一式三份),加盖公章,于12月23日下午5点前将申报登记表的纸质版上报校工会628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gonghui@henu.edu.cn邮箱。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蔡军政 15937896800

附件:

1.河南省教科文卫体系统“模范职工小家”申报登记表

2.河南省教科文卫体系统“优秀工会工作者”申报登记表

3.河南省教科文卫体系统“优秀工会积极分子”申报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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