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9日,我校召开“河南大学十七届教代会代表团团长第一次联席会议”,会议的主要议题是审议通过《河南大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草案)》。会议由校党委副书记王凌主持。
由于我校的惯例是在年底召开“双代会”,前一阶段我校又忙于百年校庆工作,来不及筹备“第十七届二次教职工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因此,根据有关规定,经报请学校批准,召开这次会议。
根据学校的安排,会前校工会向各代表团发出《组织代表讨论审议<实施细则(草案)>的通知》。各代表团认真组织代表进行了讨论审议,并及时反馈了代表的意见和建议,校工会集中代表意见,对《实施细则(草案)》进行了进一步的修改。
会议听取了校工会主席朱恒宽作的《关于<河南大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草案)>的说明》。朱主席解读了教育部颁布的《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讲了我校教代会《实施细则(草案)》起草的依据和主要思路,并对有关条款做了较为详尽的解析。
根据各代表团组织代表讨论审议情况,会前形成了《河南大学十七届教代会代表团团长第一次联席会议决议(草案)》。经会议表决,一致同意通过该《决议》,并建议在下次召开的“河南大学第十七届二次教职工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上表决通过《河南大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
会议认为:该《草案》既贯彻了教育部新颁布的《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的要求,又结合我校实际,制订了具有可操作性的程序规则。《实施细则》的制定,将会为我校的民主管理工作奠定坚实的制度基础,推进现代大学制度的建立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