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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河南省教科文卫体系统示范性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选树河南省教科文卫体系统优秀工匠人才和“师带徒”标兵的通知

作者:    点击数: 日期:2022-09-22

各分工会:

根据河南省教科文卫体工会《关于申报河南省教科文卫体系统示范性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选树河南省教科文卫体系统优秀工匠人才和“师带徒”标兵的通知》(豫教科文卫体工【2022】21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树候选对象的范围和名额

1.示范性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由各分工会从院级以上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中择优推荐1个。

2.优秀工匠人才:从全校在职教职工中择优推荐,适当向基层一线倾斜。各分工会可推荐1名候选人。

3.“师带徒”标兵:从全校在职教职工中名师、名家(艺术)、名教(练)、科研技术人员中择优推荐,担任机关事业单位行政副处以上人员原则上不作为推荐候选对象。各分工会可推荐1名候选人。

已获得系统或系统以上荣誉的不再推荐。

二、申报条件

(一)示范性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申报条件

每个工作室由1名领衔人、3人以上成员组成。

1.领衔人资格条件

政治坚定,热爱事业,品德高尚,乐于奉献;在申报的领域有过硬的专业素养和专业技能;有较高的组织、管理、指导和创新能力;热心人才培养工作。同时,还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全国劳动模范和全国五一奖章获得者,省劳动模范和省五一奖章获得者,市劳动模范和市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

(2)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省政府专项津贴专家,省政府突出贡献专家,业务精湛,技术突出,具有较强管理经验和创新能力的领衔人才。

(3)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评选的骨干教师、优秀医生、学科带头人、体育教练等优秀专业技术人才。

(4)在本学科领域内公认度较高,对教育、科研、文化、卫生、体育领域事业发展有重大贡献的专家人才。

2.成员资格条件

(1)在本学科领域具有一定知名度和培养前途的青年人才。

(2)具备良好的品德,能够服从工作室领衔人的工作安排和部署,有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

(3)具备较强的业务能力和科研工作能力,能够承担相应的职责任务。

3.工作室的资格条件

(1)具有相对固定的活动场所、基本的设备设施、明确的技术攻关课题和创新目标、必要的工作经费、完善的管理制度,运作规范有序。单位对工作室成员在工作时间上给予积极支持。

(2)已有效运行3年以上,以相对固定的团队协作模式开展技术攻关、发明创造、学习培训、交流协作等活动,年度有计划,活动有台账。

(3)有较强的创新和攻关能力,能积极开展创新创造活动,承担本行业、本单位的创新课题或技术攻关项目,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

(4)能充分发挥示范引领、集智创新、协同攻关、传承技能、培育精神等功能,带动本行业、本单位的群众性创新活动和职工素质提升。

(二)优秀工匠人才的条件

基本条件: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大力弘扬爱国 主义精神,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牢 “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德才兼备、为人正派,爱岗敬业、成绩突出,社会公认,群众认可,在同行业内有较高威望;一般应具有正高级以上职称,同时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在教学工作领域,教育理念先进,教学艺术精湛,教学改革成效显著,获得省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排名前三,省级教学名师),主讲课程获得省级前六名以上成绩,发表出版高质量教改教研论文或专著,自编、主编高质量特色教材,学生评价优秀。注重教学梯队建设。科学研究能力强,在国内外同领域具有较高学术地位和知名度。

2.在科研领域,获得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国家发明专利金奖主要完成人;获得省科技杰出贡献奖,省科学技术进步奖,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或省实用社会科学奖。在技术领域,有重大发明创造或技术革新成果,解决了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技术难题,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或产品,做出重要贡献。

3.在文化、艺术等领域成绩卓著,对繁荣和促进文化艺术事业做出突出贡献,专业水平处于省级以上领先的人才。

4.在医疗、防疫等卫生领域有重大技术创新,医疗技术水平在省内领先,在国内有一定影响;在疾病预防、控制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社会效益显著。

5.在体育领域成绩显著,个人获得国家、世界级比赛冠军,团队获得国家、世界级比赛前三名教练员。

6.其他符合条件的人选。

(三)“师带徒”标兵的条件

基本条件: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大力弘扬爱国主义精神,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德才兼备、为人师表,业务娴熟、技术精湛、爱岗敬业、成绩突出;一般应具有正高级以上职称,同时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在本岗位连续工作时间3年以上,业务技能熟练;

2.在工作中与同岗职工结成“师带徒”对子或被单位指定与职工结成互帮对子,所帮对象在工作中取得优秀成绩;

3.在工作中指导同岗组职工取得专利或小改小革成果,或在研发过程中起主导作用的带头人。并有效促进生产经营、提高效率、效益的;

4.在工作中为人师表,处处起模范作用,有效促进职工间形成互相学习、帮助、友爱、礼貌,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发挥重要作用;

5.在工作中,师徒双双取得优异成绩,得到党政和单位职工一致认可。没有违反纪律规定的记录。

三、推荐程序

1.基层单位推荐:各分工会按要求推荐。

2.审核评审:校工会对各分工会推荐选树候选对象进行资格审查,组织评审。

3.公示:学校对选树候选对象进行审定后,对确定的选树候选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4.推荐上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上报河南省教科文卫体工会评审。

四、奖励措施

河南省教科文卫体工会将对示范性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优秀工匠人才和“师带徒”标兵给予以下奖励:

1.对示范性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挂牌,并给予50000元/工作室补助资金。

2.对选树为 “优秀工匠人才”的对象颁发证书并给予奖金10000元/人、“师带徒”标兵的对象颁发证书并给予奖金10000元/组。

3.优先推荐参加上一级荣誉评选。

4.纳入劳模工匠创新工作室管理序列,师带徒,传授技艺。

五、材料报送

请各分会于10月11日(周二)下午17:00前将《河南省教科文卫体系统示范性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审批表》《河南省教科文卫体系统优秀工匠人才审批表》《河南省教科文卫体系统“师带徒”标兵审批表》(A3纸双面打印,骑缝装订,一式3份),报校工会626办公室,同时将电子版发至435971774@qq.com邮箱,逾期不报,视为放弃。

联系人:刘振保(15837845660)

附件:

1.河南省教科文卫体系统示范性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审批表

2.河南省教科文卫体系统优秀工匠人才审批表

3.河南省教科文卫体系统“师带徒”标兵审批表

河南大学工会委员会

2022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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