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评选河南省教科文卫体系统女职工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各分工会:
根据河南省教科文卫体工会委员会《关于开展河南省教科文卫体系统女职工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活动的通知》(豫教科文卫体工〔2019〕36号),结合学校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评选名额
女职工先进集体4个,女职工先进个人4名。
二、推荐评选条件
(一)女职工先进集体:以院、系或科室为评选单位,其中女职工比例不少于60%,主要负责人为女性,在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社会事业发展、重点工程建设和重大科技专项推进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
(二)女职工先进个人: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爱岗敬业、勇于创新,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高的业务水平,直接从事生产、教育、文化、卫生、体育和科研等一线工作,在国家重点工程或重大科技推进、自主创新、爱心帮扶、维护社会稳定、增进民族团结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个人。
(三)推荐评选工作坚持面向基层、面向一线女职工。要优先考虑在国家或省、市级重点工程或重大科研项目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女职工集体和个人;在市级以上劳动竞赛、技术比武、岗位创新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女职工集体和个人。
(四)已获得以上荣誉的集体和个人不再申报。
三、推荐评选要求
(一)各分工会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格按照申报条件,认真做好申报工作。
(二)各分工会可推荐女职工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各一个。
(三)报送推荐表(见附件)一式两份。推荐表的主要事迹栏须如实填写,重点突出、简明扼要、填满即止。请将推荐表用A4纸正反两面打印,在“所在基层工会意见”栏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党组织公章,于2020年1月6日下午5点前报送至校工会办公室(金明校区行政楼626室),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蔡军政,联系电话:13569519963。
四、推荐评选程序
在分工会民主推荐的基础上,由校女职工委员会组织评审小组评审,报经校工会审定上报。
附件:
1.河南省教科文卫体系统女职工先进集体推荐表
2.河南省教科文卫体系统女职工先进个人推荐表
河南大学工会委员会
2019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