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工会:
根据上级有关精神,为做好我校“全国五一巾帼标兵”候选人的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和条件
1、在我校教学、科研、管理、服务保障等一线工作的女教职工,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含处级)不在评选推荐的范围内。
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高的业务水平,政治立场坚定、爱岗敬业、勇于创新,为学校的改革和发展做出重要贡献。
3、在国家重点工程或重大科研项目、自主创新、爱心帮扶、维护社会稳定、增进民族团结等某一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个人。
二、推荐程序
1、各基层工会严格按照推荐评选条件在充分酝酿,民主推荐的基础上可推荐1名候选人。
2、校工会组织有关人员组成评审组,对全校各基层工会推荐的候选人进行评选推荐报校党委审定,产生1名河南大学“全国五一巾帼标兵”候选人,在全校公示后报省总工会审批。
三、工作要求
1、各基层工会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做好推荐工作。
2、评选推荐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
3、被推荐的候选人需填写《“全国五一巾帼标兵”候选人推荐表》(见附件),推荐表主要事迹栏须如实填写,重点突出,简明扼要,文字精练,字数控制在500字以内。表格使用A4纸张正反双面打印,加盖单位公章。
4、2014年12月30日前将推荐表一式两份报校工会办公室,并将电子版发至 gonghui@henu.edu.cn。
河南大学工会委员会
2014年12月22日
附件:全国五一巾帼标兵候选人推荐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