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高等教育事业的快速发展,更多拥有高学历的知识女性走进高校,高校女教职工成为高校教学、科研和育人工作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 是高等教育发展不可忽视的人力资源。如何维护高校女教职工的合法权益,激发女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并为其提供充足的保障机制,是高校女教职工组织工作的重点。
高校女教职工业务繁重,工作压力普遍较大,事业家庭较难兼顾。因高校女教职工身份的特殊性,其合法权益遭受侵害时往往被人们所忽视。目前,我国高校女教职工权益保护还存在诸多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高校女教职工维权意识不高。一方面因为女教职工的工作、科研压力较大,同时还承担着大量家庭事务,没有多余的时间。另一方面有的女教职工本身缺乏参与公共事务的热情,对女教职工应有的权益保障知之甚少,缺少维护自身权益的主动性。
其次,高校女教职工维权保障机制不健全。有些高校对女教职工的权益保障相对滞后,维权工作重视不够。维护女教职工权益的法律法规虽然较多,但并未落到实处,缺乏相应的法律咨询及解读,没有维权方面的专业指导,女教职工对于维护自身权益的手段和程序并没有清晰的认知。
再者,高校女教职工组织维权工作职能不强。高校虽设立妇委会、女职工委员会等专门组织,但定位偏重于组织活动,缺乏对基层的深入了解和调研,在女教职工维权事务方面显得力不从心,对于女教职工权益维护的执行力有待提高。
综上,女教职工维权不但受上述几方面的局限,有时还要承受来自单位领导、同事等各方面的压力和阻碍,维权渠道不够通畅,保障体系尚未完善。
完善女教职工权益维护保障机制,高校相关部门应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了解高校女教职工群体实际诉求,关切女教职工的生存状况。
高校工会应以女教职工关注的难点和热点为切入点,及时了解和掌握女教职工工作相关情况,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了解女教职工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协调解决女教职工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瓶颈。切实了解女教职工在人身权益、劳动权益、婚姻家庭权益等方面的实际困难,推动各方面力量为高校女教职工办实事、办好事。
二、增强高校女教职工自我权利意识,提升女教职工维权的综合能力。
高校女教职工通常拥有高学历,对于维权知识更新方面具备较强的学习能力。高校可以根据女教职工的特点,开展针对她们维权的相关法律法规培训,及时关注新闻媒体及网络中涉及女教职工权益的热点问题,组织女教职工开展座谈会、交流会,多维度、多渠道帮助女教职工掌握权益保护的相关知识,保障女教职工在维权过程中知识充足,渠道清晰。女教职工可向工会及工会女教职工组织寻求帮助,向调解组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调解或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三、 创新维权工作组织队伍建设,加强女教职工维权保障力度。
高校工会要创新女教职工维权工作理念,建立维护女职工权益保障体系,从源头上减少或避免女教职工权益受损事件发生。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可以整合校内各种维权人力资源,构建一支机动灵活的维权工作队伍,强化维权法律知识和维权业务培训,不断提升维权工作水平。在维权工作队伍中还可以设置法律咨询小组,或者在工会内部配备兼职或专职法律顾问, 建立法律援助长效机制,为女教职工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
维护女教职工的合法权益,高校工会及各职能部门不能仅停留在口头上的同情、声援和理解,还要增强对女教职工的保护意识,改进工作方法,健全维权机制,把维护女教职工合法权益落到实处。
王佳红(1984-),女,河南省长垣市人,河南大学法学院讲师,法学博士,研究方向为外国法制史、英国监察制度、行政法。承担的本硕课程主要是外国法制史、外国司法制度史、行政法实训与实践。出版专著一部,发表CSSCI论文三篇,参与国家级、省部级项目多项,并在教学、科研等工作中多次获得荣誉。曾任检察官,现为河南法治政府研究院研究员、河南大学监察制度研究中心研究员,河南国基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