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年度按期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或教职工大会),每次计10分,总计20分。无故缺少教职工代表大会(或教职工大会)的不能申报工会工作先进单位。(查阅相关资料)
2.**年度提案工作:有组织机构,教职工代表大会(教职工大会)提案工作有部署、有落实,每年度计5分,总计10分。(查阅相关资料)
3.教职工活动室有固定场所、设施齐备、定期开放、制度上墙、管理有序,计10分。(现场考察)
4.**年度工会工作新闻宣传媒体发稿:市级每篇计1分;省级报刊杂志每篇计3分、网站每篇计2分;国家级报刊杂志每篇计6分、网站每篇计4分;校媒体每篇计1分;校工会网站、微信公众号每篇计0.5分。
5.**年度校级及以上工会理论与实践研究课题项目中,获得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个人所在单位加5分、3分、2分。
6. **年度宣传教育活动:
6.1 参加**年度校工会主题征文活动、**年度校工会作品征集活动,获得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分别加2分、1分、0.5分,优秀组织奖加2分。
6.2 参加**年度校工会经典诵读比赛获得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分别加3分、2分、1分、0.5分,优秀组织奖加3分。
6.3 参加**年度河南省教科文卫体工会职工经典诵读活动获得一等奖的单位,加5分;参加**年度中华全国总工会主题诵读活动获得一等奖的单位,加8分。
6.4 参加全省教育系统“教学技能竞赛”获得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个人所在单位分别加5分、3分、2分。获得校级及以上“最美医生、最美护士、最美教师”、师德标兵等荣誉称号的个人所在单位加3分。
6.5参加校工会主题演讲比赛获得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个人所在单位分别加3分、2分、1分,优秀组织奖加3分。
7.**年度女教职工活动:
7.1 **年度获优秀组织奖的单位每次计3分。未获优秀组织奖的单位,参与女教职工读书活动,征文计0.2分、家书作品计0.2分、书画作品记0.2分,子女作文大赛计0.2分。
7.2 举办“三八节”活动的单位加1分(以新闻报道为依据)。
7.3 参加庆祝“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女教职工趣味竞赛活动获集体项目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单位分别计分4分、3分、2分。
7.4 开展“六一特别关爱活动”的单位加1分(以新闻报道为依据)。
7.5参加其他校级及以上工会女工系统作品征集活动,获得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优秀奖的个人所在单位分别计分0.4分、 0.3分、 0.2分、0.1分、优秀组织奖计分0.5分。
8. **年度获得校级及以上“示范性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师带徒”标兵等,加5分。
9. **年度文体活动:
9.1 参加校工会组织的排球、乒乓球、羽毛球等活动获团体一、二、三等奖分别加3分、2.5分、2分;参加活动未获奖单位(含参与片组初赛未出线单位)每项活动加1分。
9.2 由校工会安排、分工会组织,参加上级工会或学校活动,获得校级及以上一、二、三等奖的选手所在工会组织分别加3分、2.5分、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