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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团简介(2025.4)

河南大学教职工篮球协会

社团成立时间:2020年10月

社团人数:120人

:边海潮 戴 斌 段廷良 左辞波 周 珂

:魏春吉 执行会长:任新会

副会长:司 磊 王晓伟 鲍登克 安其丰副会长兼秘书长

副秘书长:王麒翔 汪秀东 郭星辰  姜 南 卢浩然 戴樵枫

本协会的宗旨是:

在“明德新民、止于至善”校训的精神指引下,推动我校教职工全民健身活动,加强广大篮球爱好者之间的联系和交流,提高和普及篮球运动的开展,建设和谐文明校园、陶冶情操、增强凝聚力、促进教职工身心健康,倡导体育道德风尚和社会公德。

管理制度:

本协会是在校工会和校体委正确领导下开展相关篮球活动,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协会会长安排,积极投入到各项活动中。

活动方式:

做好篮球运动普及工作,依靠协会全体会员通过平时练习、比赛等形式做好宣传,鼓励广大教职工广泛参与篮球运动,积极参加每年定期举行的全校教职工篮球比赛。在普及的基础上,做好本会会员篮球运动提高工作,坚持每周三次以上的篮球活动,定期聘请专业教练和裁判对篮球技术做次讲解以提高球技水平和了解有关篮球运动知识及运动伤病预防等。

活动地点:

明伦校区、金明校区和龙子湖校区篮球场。定期到开封市各大机关团体进行交流赛,提高篮球协会凝聚了和战斗力。积极参加开封市组织各类比赛,通过比赛促进篮球技能提升。根据协会财务状况,争取到省内兄弟院校篮球协会进行交流赛,促进兄弟高校之间联谊。提升河南大学篮球协会在省内影响力。

入会联系人:魏春吉 电话:13603780429

安其丰 电话:18739966124


河南大学教职工篮球协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协会名称

本协会中文名称为“河南大学篮球协会”,英文名称为“Henan University Basketball Association”(简称“HENUBA”)。

第二条 协会性质

本协会是在河南大学领导下,由热爱篮球运动的教职员工自愿组成的群众性体育组织,是非营利性社会团体。

第三条 协会宗旨

本协会秉承“享受篮球,快乐运动,强身健体,服务建设”的宗旨,团结和组织河南大学广大篮球爱好者,积极开展篮球运动,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增强教职工体质,促进教职工身心健康,为建设“双一流”大学贡献力量。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四条 本协会的业务范围包括:

(一)组织教职工参加篮球训练和比赛,提高篮球运动水平;

(二)举办校内篮球联赛、友谊赛等各类比赛活动,搭建篮球运动交流平台;

(三)组织和参加校内外篮球比赛,为学校争取荣誉;

(四)开展篮球知识讲座、裁判培训等活动,普及篮球运动知识,提高篮球运动水平;

(五)加强与兄弟院校、社会团体篮球组织的联系和交流,学习先进经验,提升协会影响力;

(六)积极服务于“双一流”大学建设,组织开展与“双一流”建设相关的篮球主题活动,营造积极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

第三章 会员

第五条 会员资格

凡承认本协会章程,热爱篮球运动,并具备下列条件的河南大学教职工,均可申请加入本协会: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

(二)身体健康,热爱篮球运动,积极参加协会组织的活动;

(三)具有一定的篮球运动基础。

第六条 会员权利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加本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二)对本协会的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

(三)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四)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七条 会员义务

会员应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本协会章程,执行本协会决议;

(二)积极参加本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三)维护本协会的合法权益和形象;

(四)按时缴纳会费。

第四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本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其职权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

(三)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决定本协会的重大变更和终止事宜;

(五)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九条 理事会

会员大会选举产生理事,组成理事会。理事会是会员大会的执行机构,在会员大会闭会期间领导本协会开展工作,对会员大会负责。

第十条 理事会职责

理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执行会员大会的决议;

(二)决定本协会的日常工作计划和活动安排;

(三)决定会员的吸收和除名;

(四)筹备召开会员大会;

(五)向会员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六)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一条 会长、副会长

理事会选举产生会长、副会长。会长为本协会法定代表人。会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会议;

(二)检查会员大会、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三)代表本协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第五章 经费及资产管理

第十二条 经费来源

本协会经费来源包括:

(一)会员缴纳的会费;

(二)接受校内外单位、团体和个人的捐赠;

(三)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合法收入;

(四)其他合法收入。

第十三条 经费管理

本协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经费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四条 本章程的修改

本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提交会员大会审议批准。

第十五条 章程的解释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河南大学篮球协会理事会。

第十六条 章程的生效

本章程经会员大会通过后生效。

第十七条 其他

本章程未尽事宜,由理事会根据情况另作补充规定。


河南大学教职工篮球协会




河南大学教职工排球协会

社团成立时间:2021年3月

社团人数:112人

长:刘克辉

副会长张东山 袁付成 程艳丽

秘书长张 杰

王明立

财务管理郭 玫

协会宗旨:团结全校教职工排球爱好者,为发展排球运动,增强全校教职工身体素质,提高教职工排球技术水平,丰富教职工业余文化生活服务。

管理制度:1.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2.《河南大学工会教职工社团(协会)管理办法》;3.《河南大学教职工排球协会章程》。

活动范围:1.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实施“全民健身计划纲要”;2.通过开展排球活动对排球爱好者进行集体主义教育,培养艰苦奋斗、科学求实、积极进取、顽强拼搏、团结友爱的体育道德品质;3.聘请兼职教练员指导提高会员技术水平;4.协助校工会组织我校教职工参加各类排球比赛;5.组织开展各类排球交流活动等。

社会作用:1.通过体育竞赛活动,增强教职工身体素质,培养团结、合作和集体主义精神;2.通过对外交流,加强同兄弟院校教职工的联系,展示河南大学教职工的风采。

入会联系人:刘克辉  电话:13193792620

        张  电话:15226092909

河南大学教职工排球协会章程

第一章

第一条 本会名称为河南大学教职工排球协会。

第二条 本会性质是河南大学全校教职工排球爱好者自愿组成的非营利性群众体育组织。

第三条 协会宗旨:团结全校教职工排球爱好者,为发展排球运动,增强全校教职工身体素质,提高教职工排球技术水平,丰富教职工业余文化生活服务。

第四条 排球协会在校工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第二章

第五条 协会工作范围:

(一)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实施“全民健身计划纲要”;

(二)通过开展排球活动对排球爱好者进行集体主义教育,培养艰苦奋斗、科学求实、积极进取、顽强拼搏、团结友爱的体育道德品质;

(三)聘请兼职教练员指导提高会员技术水平;

(四)协助校工会组织我校教职工参加各类排球比赛;

(五)组织开展各类排球交流活动等。

第三章

第六条 凡是本校教职工都可申请加入排球协会。

第七条 申请加入本会的会员,需具备以下条件:

(一)拥护本会章程;

(二)自愿加入排球协会;

(三)长期坚持排球活动并达到一定的技术水平。

第八条 会员入会程序

(一)本人提出入会申请;

(二)经协会审核通过。

第九条 会员权利

(一)协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会举办的各项活动;

(三)获得协会服务的优先权;

(四)对本会工作的批评、建议和监督权;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条 会员义务

(一)遵守本协会章程,执行本协会决议;

(二)经常参加协会组织的活动;

(三)维护本协会合法权益;

(四)完成协会交办的工作;

(五)按规定按时交纳会费;

(六)向协会反映排球活动情况,提供有关排球资料。

第十一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或口头通知协会,会员不按时缴纳会费或不经常参加协会组织活动,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二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行为,经会员代表大会表决予以除名。

第四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

第十三条 协会最高机构是河南大学排球协会全体会员代表大会,其职权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决定终止事宜;

(三)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四条 协会设会长1人,副会长3人,秘书长1人。由协会全体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第十五条 会员代表大会每年举行1次。每次须有2/3以上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代表中半数以上表决方可生效。

第五章

第十六条 协会经费来源

(一)校工会拨付的活动经费;

(二)会员每年交纳的会费;

(三)来自校内外的捐赠;

(四)其他合法收入。

第十七条 协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协会会旗、会徽由会员代表大会审定颁发,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复制,不得用于商业活动。

第十九条 本章程经全体会员会议表决通过。

第二十条 协会章程的修改需经全体会员会议讨论、表决通过。

第二十一条 协会终止,由协会向河南大学工会提交报告,由河南大学工会批准终止协会活动。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及未尽事宜的决定权属河南大学教职工排球协会秘书处。



河南大学教职工排球协会




河南大学教职工棋类协会

社团成立时间:1984年05月

社团人数:112人

长:谢清溪

副会长李志强 周呈方

秘书长吴 锋

河南大学棋类协会是普及与提高我校棋类运动的群众性体育组织。

协会的宗旨是: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积极传播和弘扬棋类文化,促进精神文明建设,增进棋友之间的友谊及身心健康。

协会在校工会及相关部门的具体指导和监督下进行工作。协会本着“团结、进取、发展、创新”的原则,坚持以丰富师生课余活动为目的,以“以棋会友,棋行天下”为口号,长期开展以国际象棋、中国象棋、围棋为主的棋类交流活动。

协会的主要任务和活动范围是: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宣传党的体育路线、方针、政策;以多种形式,有计划的组织有关人员开展棋类理论研究,不断提高棋类运动水平;举办或协助有关部门组织本校、省、全国棋类竞赛及棋类理论研究;组建棋类各项代表队,参加国内各级相应的棋类竞赛和训

练;努力完成省、校、市体育行政部门交办的各项任务。

协会的主要社会作用是:通过各种棋类活动,提倡良好的棋德棋风,发扬高尚的竞技精神,努力为广大师生提供展示才华的舞台,让更多师生能展示自己的智慧,在对决中证实自己的沉稳和睿智,同时也让更多的人领略“国粹”精深的风采。通过切磋棋艺,提高棋友们的水平,丰富棋友们的生活,增添棋友们的乐趣。通过棋类活动促进协会和会员乃至全校师生加强交流拉近距离,让跟多的棋艺爱好者从活动中增长见闻,品味下棋的高尚和快乐。

入会联系人:谢清溪 电话:13503786318

        吴 峰 电话:13937860686

河南大学教职工棋类协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协会名称‌

本协会全称为“河南大学棋类协会‌”(以下简称“协会”),是由本校在编在职教职工棋类爱好者自愿组成的非营利性社团。

第二条 协会宗旨‌

以棋会友,弘扬中华传统棋类文化;

普及棋类知识,提升会员棋艺水平;

丰富校园文化生活,促进教职工交流合作;

遵守校规校纪,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第三条 指导单位‌

本协会接受‌校工会‌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四条 活动范围‌

面向全校教职工开展棋类活动;

活动形式包括日常训练、比赛、讲座、校际交流等;

活动场所为校内指定公共区域。

第二章 会员制度

第五条 会员资格‌

入会条件‌:本校在职教职工,热爱棋类活动,自愿申请;

会员类型‌:

普通会员‌:参与日常活动及比赛;

核心会员‌:负责活动组织、教学培训等事务。

第六条 会员权利‌

参与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及监督权;

优先获得协会提供的棋类教材、培训资源;

自由退会。

第七条 会员义务‌

遵守章程,服从协会管理;

积极参与活动,维护协会声誉;

爱护协会公共物资。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管理层设置‌

会长(1名)‌:统筹协会工作,对外代表协会;

副会长(1-2名)‌:

协助会长管理日常事务;

策划比赛、培训及交流活动;

对接校内外资源,筹集经费。

秘书长(1名):

协助会长、副会长管理日常事务;

策划比赛活动、设计宣传物料;

组织棋类教学、制定比赛规则。

第九条 选举与任期‌

管理层由全体会员大会选举产生,任期‌1年‌,可连任;

会长需为核心会员,且无违纪记录。

第四章 活动内容

第十条 日常活动‌

常规训练‌:定期组织棋类练习;

棋艺交流‌:不定期举办内部对抗赛、复盘分析会。

第十一条 品牌活动‌

校级棋类大赛‌:每年举办一次,面向全校教职工;

棋文化讲座‌:邀请职业棋手或教师开展专题讲座;

对外联谊赛‌:与其他高校及社会团体联合举办交流赛。

第五章 经费管理

第十二条 经费来源‌

学校社团活动专项拨款;

校外赞助或捐赠;

活动合法收益(如比赛报名费)。

第十三条 经费使用‌

用于棋具购置、活动奖品、宣传物料等必要开支;

财务收支需公开透明,每学期末向全体会员公示账目;

核心会员不得挪用经费,违者追究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四条 章程修改‌

章程修订需经会员大会表决通过,并报指导单位备案;

本章程解释权归协会管理层所有。

第十五条 协会解散‌

如协会无法正常运作,经会员大会表决通过后,剩余资产移交指导单位处理。

第十六条 生效日期‌

本章程自‌校工会‌批准之日起生效。


河南大学教职工棋类协会



河南大学教职工萨克斯协会

社团成立时间:2021年04月25日

社团人数:30人

长:丁 颖

副团长刘 英 刘 红

员:张中信 陈永超 刘可可

协会宗旨:学习、实践习近平总书记“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征途中,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发扬河南大学的精神和传统,团结全校教职工,活跃学校文化生活,促进教学科研工作,为河大创造“双一流”高校奏出新乐章。

管理制度: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学校有关规章制度,遵守社会道德风尚,积极开展演奏活动,弘扬社会文化,凝聚正能量。积极开展萨克斯培训、练习、演奏等活动,自愿参加、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为活跃教职工业余文化生活、促进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做出贡献。

活动方式:河南大学萨克斯协会坚持长期活动,培训、学习、练习相结合,在校工会的带领下传播正能量,吹出河南大学的精气神。

活动范围及社会作用:成立河南大学萨克斯协会是我们教职工萨克斯爱好者的一致呼声,据悉,河南大学教职工萨克斯协会一旦成立就是河南省高校中唯一的教职工萨克斯协会。实事求是讲,河南大学萨克斯协会成员曾多次参加学校组织的重大活动,如:学校春季运动会、体育学院联合演出、学校庆祝建国70周年汇演等,都受到业内外的一致好评。在2021年-2004年度中,我们要在学校工会领导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圆满完成学校、工会等交给的各项任务,同时积极参加学校安排的重大节日活动,把爱国主义教育推向高潮。同时在新的年度,萨克斯协会要按照自身建设把集中学习、强化培训、整体提高作为重点,在校工会的领导下,建设同省萨克斯协会的联系,拓宽视野,整体提高协会成员演奏水平。

入会联系人:丁 电话:15993394945

河南大学教职工萨克斯协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协会名称

本协会名称为“河南大学萨克斯协会”(以下简称“协会”)。

第二条 协会宗旨

本协会在河南大学工会教职工文体协会登记注册,接受校工会监督、管理和指导。由爱好萨克斯音乐的教职工以自愿参加、自主参加、自我管理为原则成立的,具有固定章程的非营利性校内群众性团体。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三条 会员大会

会员大会是本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其职权包括: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

(三)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四条 理事会

理事会是会员大会的执行机构,其职权包括:

(一)执行会员大会的决议;

(二)筹备召开会员大会;

(三)决定会员的吸收和除名;

(四)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

(五)领导本协会各机构开展工作;

(六)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七)决定其他重要事项。

第五条 负责人产生的程序及职责

本协会设会长一名,副会长若两名,由协会成员共同选举产生,在本协会活动领域内有特长和较强的影响力,并有制定活动计划、组织开展活动及沟通协调的能力。会长为本协会的代表人,负责全面工作。

第三章 会员

第六条 会员资格

成员应为在职在岗教职工工会会员,承认协会章程,服从协会领导,履行协会规定的各项义务。

第七条 会员权利

(一)有权了解协会的章程、组织机构和财务制度;

(二)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自愿加入或退出协会的权利;

(三)有权参加本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四)有权监督协会管理、活动及资金使用情况,并提出建议。

(五)应当享有的其他权利。

第八条 会员义务

(一)遵守本章程,执行本协会决议和决定;

(二)积极参加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并对活动中的自身健康安全负责;

(三)完成协会交给的任务;

(四)按协会章程规定缴纳会费;

(五)应当履行的其他义务。

第四章 资产管理

第九条 经费来源

(一)校工会专项支持经费;

(二)社会和个人的赞助;

(三)会员会费;

(四)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五)其他合法收入。

第十条 经费使用

本协会的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五章 业务范围

第十一条 业务范围、活动方式

(一)组织萨克斯音乐演出、比赛及交流活动;

(二)开展萨克斯音乐教育与培训;

(三)出版萨克斯音乐相关的书籍、音像制品;

(四)开展萨克斯音乐研究与学术交流;

(五)提供萨克斯音乐相关的咨询服务;

(六)其他与萨克斯音乐相关的活动。

第十二条 活动场所

以校内场地为主,适当参加校外活动,不定期参加音乐厅演出活动。

协会章程的修改程序和协会终止程序

第十三条 章程修改

本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报会员大会审议。

第十四条 协会终止

本协会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五条 解释权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协会的理事会。

第十六条 生效日期

本章程自会员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


河南大学教职工萨克斯协会



河南大学教职工摄影协会

社团成立时间:1996年7月

社团人数:50人

名誉会长侯宝顺

长:许立民

副会长牛冬阳 刘初涛

秘书长白伟生

河南大学摄影协会成立于1996年5月,是进行摄影创作、理论探讨和摄影教学研究的群众性团体,协会成员均为从事摄影教育、摄影理论研究、摄影创作或爱好摄影的教职工。协会同时履行“河南省高校摄影学会河南大学分会”的各项职能。

协会宗旨:发展业余爱好,提高审美情趣,活跃校园文化,为摄影爱好者提供最大的创作与学习空间。

管理制度:协会受河南大学校工会的领导和监督,根据需要支持和配合学校的相关工作。如在河南大学印制九十年校庆和百年校庆宣传画册时,拍摄、搜集、整理了大量的照片或图片资料,并在相关庆典活动中提供摄影人员和技术支持,为这些活动的圆满成功增添了光影色彩,留住了珍贵瞬间。

活动方式:平时根据成员爱好,设计、开展独居特色的协会活动。主要有外出采风,专题讲座、会员沙龙、作品展览、摄影大赛等活动。如协会骨干成员近年先后赴青藏高原、坝上草原、河南嵩山、山东泰山、安徽黄山等地开展采风和摄影创作,并在校内组织不同规模的作品展览,受到师生一致好评,部分摄影作品在国家或河南省摄影作品竞赛中获奖。

活动范围及社会作用:协会活动范围主要集中在校内,如展览、沙龙、讲座等都在校内进行,一般的摄影创作活动也都在开封市周围,采风活动会选择在省内外的风景优美区域。协会成立近二十多年来,活跃了校园文化,促进了技术交流,凝聚了一大批摄影爱好者,他们的作品定格了世间百态,留住了美丽瞬间,向社会传送了源源不断的正能量。

入会联系人:许立民 电话:13938636160

        白伟生 电话:13243052210

河南大学教职工摄影协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组织是进行摄影创作、理论探讨和摄影教学研究的群众性团体。全称“河南大学摄影协会”、“河南省高校摄影学会河南大学分会”,成立于1996年5月。

第二条 河南大学摄影协会是由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摄影协会章程,自愿加入摄影协会的来自全校从事摄影教育、摄影理论研究、摄影创作和爱好摄影的教职工组成。

第三条 河南大学摄影协会的宗旨:发展业余爱好,提高审美情趣,活跃校园文化,为摄影爱好者提供最大的创作与学习空间。

第四条 河南大学摄影协会受河南大学校工会的领导和监督。

第二章 组织结构

第五条 协会的权力机构为理事会。理事会由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及理事组成。不另设职能机构。会长直接对校工会负责,副会长、秘书长、理事间接负责。

第六条 协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由理事会选举产生。

第七条 协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的罢免:协会负责人如长期不落实协会工作,或擅自挪用协会经费及有其它严重影响协会声誉的,可由理事会研究,报请校工会予以罢免。

第八条 各职务职能如下:

(1)会长:负责管理协会的全面工作,召集和主持理事会、外联资金、检查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负责协会整体事务的运行。

(2)副会长:协助会长监督各项活动工作落实。策划摄影创作、会员培训、专家讲座等活动,对会长直接负责。

(3)秘书长:负责协会成员档案、协会公共设备、活动照片和协会资金,负责修订摄影协会章程、接受会员咨询等。对会长直接负责,对副会长间接负责。

(4)理事:协助协会开展各项工作。

第三章 会员

第九条 凡承认履行协会章程并满足以下条件者均可申请成为摄影协会会员:

(1)河南大学在职教职工;

(2)热爱摄影,热切期待在摄影方面有所成绩。

第十条 会员入会程序:提出申请、填写入会申请表、交纳3幅本人的摄影作品,经理事会评议后即可成为本协会会员。

第十一条 会员权利:

(1)有参加协会组织的一切活动的权力;

(2)有优先获得本协会提供服务的权力;

(3)有对本协会工作提出批评建议和监督的权利;

(4)在协会召开的会议上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5)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二条 会员的义务:

(1)遵守协会章程,执行协会决议;

(2)积极参加协会组织的活动;

(3)在协会开展的活动中,讲文明、守纪律、谦虚好学,不保守,多交流,互相尊重,共同提高;

(4)完成本协会交办的事务及委托的工作;

(5)维护协会的信誉,不做有损协会声誉的事情,不做有损其他会员利益的事情;

(6)按要求缴纳会费及活动费用。

第十三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协会,会员如果一年无故不参加协会活动,视为自动退会。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研究给与批评、规劝、甚至劝其退会。

第四章 经费

第十四条 本协会采取终身会费100元/人,其他经费由校工会划拨及社会赞助,协会经费均用于本协会的各项活动中。

第十五条 协会财务一切公开透明,并接受全体会员和校工会的监督、检查。

第十六条 广泛开展各类活动或服务,增加协会的经费来源。外出活动除使用协会经费外,一般采用AA制度。


附则

本章程的解释权归河南大学摄影协会


河南大学教职工摄影协会




河南大学教职工健身瑜伽协会

社团成立时间:2023年9月18日

社团人数:500人

问:刘迎红 徐 飞

顾问兼协会督导刘银华

长:

副会长刘佳明 王娇娇  黄永莹  牛云杰

秘书长蔺玲玲  

技术督导周艳丽

综合办公室主任:黄钰晨

保障部部长  

协会宗旨:坚定政治立场与理想信念,弘扬“百折不挠、自 强不息"河大精神,用健身瑜伽运动传播正能量,为河南大学教职工提供一个瑜伽学习、训练、交流的平台,提高教职工的身体 素质,用行动体现"自信、拼搏、开放、创新"的新时期精神面貌,为河大"双一流"高校建设奏出新乐章。

管理制度: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学校有关规章制度,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注重为人师表、知行合一。在校工会和校体委正确领导下开展相关健身瑜伽活动,制定、完善并执行《河南大学教职工健身瑜伽协会章程》。

活动方式:河南大学教职工健身瑜伽协会通过锻炼、培训、学习交流、表演展示等形式,在校工会的带领下,促进教职工身心健康。

活动范围及社会作用目前,我校没有固定的教职工健身瑜伽锻炼场所。按照协 计划,拟定首先在金明校区和明伦校区开展教职工健身瑜伽活动。主要依靠校体委和体育学院提供健身场所。通过教学相长与专业培训,提升我校瑜伽师资水平,配备专项器材,组织丰富多彩的活动,营造良好的文化氛围,形成我校引领河南省高校瑜伽运动发展领头羊的局面!

入会联系人:旭 电话:15137878966

        蔺玲玲 电话:18848845311

河南大学教职工健身瑜伽协会章程

为促进本校教职工身心健康,增强免疫力、改善慢性疾病、释放和缓解精神上的紧张和压力,提高教职工形象气质,丰富教职工业余生活,确保教职工能以最健康的体魄,最佳的精神状态致力于本校的科研教学和管理等各项工作。在我校校工会的大力支持和本校健身瑜伽爱好者的强烈要求下,成立河南大学教职工健身瑜伽协会,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协会名称

中文名称:河南大学教职工健身瑜伽协会

第二条 协会性质

河南大学教职工健身瑜伽协会是在河南大学校工会领导下,我校健身瑜伽爱好者自发成立的组织。协会暂设顾问及督导 4 名,会长 1 名,副会长 3 名,秘书长 1 名,综合办公室主任 1 名,保障部部长 1 名,宣传部长 1 名,由协会成员民主选举产生。

第三条 协会宗旨

坚定政治立场与理想信念,弘扬“百折不挠、自强不息”河大精神,用健身瑜伽运动传播正能量,为河南大学教职工提供一个瑜伽学习、训练、交流的平台,提高教职工的身体素质,用行动体现“自信、拼搏、开放、创新”的新时期精神面貌,为河大“双一流”高校建设奏出新乐章。

第四条 机构设置及职责

1.顾问、督导:指导协会所有工作。

2.会长:主持日常工作,制定年度工作计划。

3.副会长:协助会长处理相关事宜,包括内务和外联。

4.秘书长:主持正常活动,协调协会内、外的相关工作。

6.综合办公室主任:协助秘书长、副会长制定协会章程;协调协会各项活动。

7.保障部部长:负责保障协会训练场地、器材等工作。

8.宣传部部长:负责协会宣传工作。

9.教练:培训会员,提高会员瑜伽水平。

第二章 会员制度

第四条 会员的基本条件

河南大学教职工,具有良好的思想品质且爱好健身瑜伽运动,服从本协会的管理,承认本协会章程者,均可取得会员资格。随着协会活动和会员增加,将可能采取收费制度,以便管理。

第五条 会员的权利与义务

1、权利

①会员有权参加本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②会员有权对本协会各项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③会员有权监督本协会的财务活动;

④会员有权决定本协会其他重大事项;

⑤会员有权参加会员大会,并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⑥会员有权退出本协会,但须向本协会会长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方可。

2、义务

接受河南大学校工会的领导,执行协会的章程和决议;配合协会的工作,维护协会的声誉;尊重协会成员的劳动;彼此尊重、关心和帮助。

第三章 组织方式及资金管理

第六条 协会定期开展活动,免费提供活动场所,免费提供摄影服务,提供信息发布和活动交流展示平台等。

第七条 协会经费主要来自学校支持,但会员有义务在必要时缴纳一定的活动费用。全部开支由会长同意,校工会审核后报解。

第八条 本章程自校工会同意之日起生效。

第四章 活动制度

第九条 协会组织的活动

协会所有活动的内容和时间安排都将在协会微信群公布。若有更改,协会都在微信群发出通知;为确保活动组织的有序、尽兴,会员参加活动前应主动提前报名;如不能如期参加活动,应提前请假。会员如长期不参加协会活动,故可劝其退会。

第十条 活动注意事项

(1)协会提供活动场地,其他物品请自备。

(2)活动时,所有人员均应加强环保意识,注意保持场地清洁。

(3)参加协会日常活动期间,请各位会员保持手机静音或关机状态,以保持瑜伽课堂的安静、连贯。

(4)请各位会员不要邀请非本校教职员工参加协会日常活动。

(5)爱惜使用各类设施、设备。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一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河南大学教职工健身瑜伽协会。

河南大学教职工健身瑜伽协会




河南大学教职工中式15球协会

社团成立时间:2022年11月1日

社团人数:52人

顾 问李从国

长:吉宇宽

副会长吴 锋 王 东

秘书长谢志强

社团宗旨:

1.旨在丰富教职工们的课余体育生活,实现教学和生活娱乐两不误;

2.让每一位对台球运动有兴趣的教职工都可以有机会接触和学习并提高自己的中式15球的技巧;

3.让老师们在台球运动中放松心情,结交朋友,增进了解,加深友谊。

活动方式:训练、比赛

管理制度: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学校有关规章制度,积极开展台球球活动,弘扬社会文化,凝聚正能量。积极开展台球球培训、练习、竞赛等活动,自愿参加、自我管理、自我服务, 为丰富教职工业余文化生活服务。协会服从校工会管理。

活动范围:1.组织多种形式的活动,增加教职工对中式15球的了解;

2.加强与学校其他团体的关系,相互支持,共同发展;

3.加强与校外同类组织的联系,促进交流与合作;

4.经学校有关部门的批准,主办、承办或协办各种类型的中式15球的比赛及相关活动;

5.进行辅导和培训,提高会员的中式15球知识技术水平;

社会作用:中式15球作为我国独有的休闲娱乐活动,对丰富广大教职工的课余生活,提高教职工们的爱国情怀,提高老师门的身体素质和意志力,都具有积极的意义。本协会奉行团结、友爱、拼搏、互助、进步的原则。

入会联系人:吉宇宽 电话:13837825072

        谢志强 电话:15837868562

河南大学教职工中式15球协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协会名称

本协会名称为“中式十五球协会”(以下简称“协会”)。

第二条 协会性质

本协会是由河南大学台球爱好者自愿组成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旨在推广台球运动,提高会员的台球技术水平,促进台球文化的传播与发展。

第三条 协会宗旨

1. 推广中式台球十五球运动,普及台球知识。

2. 为会员提供交流、学习和比赛的平台。

3. 促进台球运动的健康发展,培养台球人才。

4. 加强与其他中式十五球组织的合作与交流。

第四条 协会地址

协会地址为:河南大学工会明伦校区工会活动室台球室。

第二章 会员

第五条 会员资格

河南大学在职教职工,热爱台球运动,遵守本章程的个人,均可申请加入本协会。

第六条 会员权利

1. 参加协会组织的各类活动、培训和比赛。

2. 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3. 对协会工作提出建议和批评。

4. 优先获得协会提供的台球资讯和技术指导。

第七条 会员义务

1. 遵守协会章程,执行协会决议。

2. 积极参加协会组织的活动。

3. 维护协会声誉,不得损害协会利益。

第八条 会员退会

会员可自愿退会,需提前一个月向协会提交书面申请。会员如有严重违反章程的行为,协会有权取消其会员资格。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九条 协会领导机构

在河南大学工会指导下,协会设立理事会,理事会是协会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协会的日常管理和重大决策。

第十条 理事会组成

理事会由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及若干理事组成,每届任期三年,可连任。

第十一条 理事会职责

1. 制定协会的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2. 组织协会的各项活动。

3. 审议本协会的财务报告。

4. 决定会员的吸收和除名。

5. 处理协会的其他重大事务。

第十二条 会长职责

1. 主持协会的全面工作。

2. 召集和主持理事会会议。

3. 代表协会签署重要文件。

第十三条 秘书长职责

1. 负责协会的日常事务管理。

2. 组织实施理事会的决议。

3. 协调各部门的工作。

第四章 活动与经费

第十四条 协会活动

1. 定期组织台球培训、讲座和技术交流活动。

2. 举办台球比赛,选拔优秀选手参加更高层次的比赛。

3. 与其他台球组织进行交流与合作。

第十五条 经费来源

1. 河南大学工会提供的会费。

2. 社会捐赠和赞助。

3. 其他合法收入。

第十六条 经费管理

协会经费接受河南大学工会监督,由理事会负责管理,财务收支情况定期向会员公布,接受会员监督。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七条 章程修改

本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讨论通过,并提交会员大会审议批准。

第十八条 章程解释

本章程的解释权归本协会理事会所有。


河南大学教职工中式十五球协会



河南大学教职工羽毛球协会

社团成立时间:2009年10月

社团人数:120人

名誉会长傅声雷

总顾问袁凯强

长:刘 谨

执行会长张凯乐

副会长张绍辉 王思琦

秘书长刘华侨

职能:

一、协会宗旨

1. 健康为本:倡导“全民健身”,促进教职工身体素质和心理健康,缓解工作压力。

2. 交流平台:打破部门壁垒,搭建跨学科、跨岗位的交流平台,增强团队凝聚力。

3. 文化共建:营造积极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倡导“健康生活、快乐工作”理念。

4. 社会辐射:通过公益活动或校际联动,推广羽毛球运动,服务社区与社会。

二、管理制度

(一)组织结构

理事会:设名誉会长1名,总顾问1名、会长1名、执行会长1名、副会长2名、秘书长1名。

部门设置(理事会负责):

活动部:策划赛事、培训、日常活动。

宣传部:发布活动信息、健康知识等。

外联部:对接校工会、其他高校协会。

后勤部:场地协调、器材管理、安全保障。

(二)会员管理

注册制:教职工自愿申请,需签署《安全承诺书》

权利义务:

权利:参与活动、竞选职务、提出建议。

义务:遵守纪律、维护场地、尊重对手。

奖惩机制:年度评选“活跃会员”“贡献奖”;对破坏秩序者警告或除名。

(三)活动管理

计划报备:年度活动计划需提交校工会备案,重大活动(如校际赛)需提前审批。

签到记录:采用线上签到系统,统计参与度作为评优依据。

反馈机制:每次活动后收集意见,季度发布满意度调查报告。

(四)财务制度

透明公开:设立独立账户,收支明细需清晰,大额支出需理事会表决。

经费来源:校工会支持。

(五)安全规范

保险:建议会员购买运动意外险,大型赛事统一投保。

安全培训:经常性开展运动防护宣传,大型活动需配备急救箱和基础医疗人员。

免责条款:活动前签署《风险告知书》,明确责任划分。

三、活动形式与范围

(一)常规活动

每周训练:固定1-2次校内场馆开放,进行基础教学和进行战术训练。

年度友谊赛:按部门/学院分组,设置趣味赛。

校际及社会交流赛:邀请周边高校教职工队伍举办友谊联赛,参与或邀请社会组织或单位进行友谊交流赛。

(二)特色活动

师生联动:组织师生校友混合赛,增强归属感

(三)竞技活动

校队选拔:组建教职工代表队,参加省市教育系统羽毛球联赛。

校际交流:与省内外合作院校举办友谊赛。

社会竞技交流:参与河南省或开封市各层面组织的友谊竞技赛。

(四)活动范围

校内为主:日常活动限于本校教职工及家属(需登记),保障安全性与便利性。

适度开放:大型赛事可邀请兄弟院校、校友、社区代表参与,扩大影响力。

入会联系人:刘 谨 电话:13837896768

       张凯乐 电话:13839985919

河南大学教职工羽毛球协会章程

第一条 名称、宗旨与组织机构

1.名称:河南大学教职工羽毛球协会(以下简称“协会”)。

2.宗旨:

(1)倡导“健康生活、快乐工作”,通过羽毛球运动增强教职工体质、缓解职业压力。

(2)促进跨部门、跨学科交流,营造和谐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

(3)推动羽毛球运动普及,参与社会公益,展现高校社会责任。

3.组织机构:

(1)管理团队:设名誉会长、总顾问各1名,会长1名、执行会长1名、副会长2名、秘书长1名。

(2)职能小组:活动组、后勤组,成员自愿报名,谁有空谁参与。


第二条 负责人产生程序与职责

1.产生程序:

(1)会长/副会长:由上届团队管理成员推荐,并报请校工会批准同意后通过。

(2)秘书长:由会长提名,并报请校工会同意后任职。

(3)小组负责人:优先考虑积极性高、时间充裕的成员,经协会管理团队推荐产生。

2.职责分工:

(1)会长:统筹活动策划、场地协调、对外联络及重大事项决策。

(2)执行会长和副会长:协助会长工作,分管活动执行与后勤保障。

(3)秘书长:财务收支,协助会长、副会长各项工作。

(4)职能小组:

活动组:组织日常训练、赛事及特色活动;

后勤组:维护器材、场地及安全保障。


第三条 会员资格、权利与义务

1.会员资格:

本校热爱羽毛球运动的在职教职工视作会员,扫码入群享有更多权益。

2.会员权利:

(1)参与协会活动,享有对协会各种事务的建议权;

(2)入群会员免费使用协会基础器材,优先报名公益赛事及培训。

3.会员义务:

(1)遵守协会章程,维护活动秩序与场地设施;

(2)积极参与协会事务。

第四条 经费管理与使用规则

1.经费来源:

以校工会拨款为主,院系、企业赞助为辅(如果有的话)。

2.使用规范:

财务收支严格按照学校相关财务制度执行,协会会长负责总体财务,秘书长负责日常收支。

第五条 活动形式与范围

1.常规活动:

(1)每周训练:固定1-2次校内场地开放,分基础教学与自由对抗;

(2)年度交流赛:按部门或混合组队,竞技比赛或趣味比赛均可。

2.特色活动:

(1)校际联赛:邀请周边高校教职工队伍开展友谊赛;

(2)公益赛事:参与社会机构举办的交流赛,做好公益宣传。

3.活动范围:

以校内场馆为主,大型活动可扩展至合作球馆或社区场地。

第六条 章程修订与协会终止

1.章程修订:

(1)由20名以上会员联名或管理团队提议修订草案,经会员群投票2/3以上表决通过后生效。

2.协会终止:

(1)因不可抗力或长期无法开展活动,经会员群投票2/3以上表决通过后解散;

(2)剩余经费捐赠至校工会或校工会指定公益项目,器材移交学校体育部门。

第七条 其他规定

1.安全规范:

(1)建议会员购买运动意外险,大型活动配备急救人员;

(2)活动前签署《安全责任告知书》。

2.激励机制:

(1)年度评选“健康之星”“贡献奖”,颁发纪念品或荣誉证书;

(2)违规行为(如破坏器材、扰乱秩序)视情节予以警告或劝退。

3.附则:

本章程自会员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最终解释权归协会管理团队。


口号

以球会友,强身聚力;健康校园,羽你同行!


河南大学教职工羽毛球协会



河南大学教职工健身操舞协会

社团成立时间:2024年9月9日

社团人数:72人

技术顾问刘佳明

刘 婷 刘银华

长:赵瑞娟

副会长邢永宁 李 昉

秘书长张俨娜

技术指导梁 圆

办公室主任许亚丽

协会宗旨:坚定政治立场与理想信念,弘扬“百折不挠、自强不息”河大精神,用健身操传播正能量,为河南大学教职工提供一个健身操学习、训练、交流的平台,提高教职工的身体素质,用行动体现“自信、拼搏、开放、创新”的新时期精神面貌,为河大“双一流”高校建设奏出新乐章。

管理制度: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学校有关规章制度,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注重为人师表、知行合一。在校工会和校体委正确领导下开展相关健身操舞活动,制定、完善并执行《河南大学教职工健身操舞协会章程》。

活动方式:河南大学教职工健身操舞协会通过锻炼、培训、学习交流、表演展示等形式,在校工会的带领下,促进教职工身心健康。

活动范围及社会作用:目前,拟定在郑州校区友兰学堂北组团109室、明伦校区体育学院健美操馆、金明校区志义体育场103室开展教职工健身操舞活动。健身操舞协会通过组织各种健身操学习,为教职工提供展示和享受健身操的平台,从而丰富了校园文化,促进文化艺术的建设,对教职工的身心健康有着积极的影响,不仅能锻炼身体,还能提高个人审美能力和艺术素养,形成我校引领河南省高校健身操运动发展领头羊的局面!

入会联系人:赵瑞娟 电话:13592117536

        张俨娜 电话:13937865657

河南大学教职工健身操舞协会章程

第一章

第一条 协会名称为河南大学教职工健身操舞协会(以下简称“健身协会”或“协会”)。

第二条 河南大学教职工健身操舞协会是校党委领导下,校工会指导下的全校体育性教工社团。

第三条 本协会在宪法、法律和校纪校规范围内开展活动,宗旨是坚定政治立场与理想信念,弘扬“百折不挠、自强不息”河大精神,用健身操传播正能量,为河南大学教职工提供一个健身操学习、训练、交流的平台,提高教职工的身体素质,用行动体现“自信、拼搏、开放、创新”的新时期精神面貌,为河大“双一流”高校建设奏出新乐章。

第四条 协会由河南大学教职工健身爱好者自愿参加的群众组织,非营利性的体育社团,受河南大学工会的领导和监督。

第二章

第五条 前提以坚持工作为本,一切活动安排不与会员的正常工作和生活相冲突为原则。

第六条 程序:接受会员及会外人士对活动各方面的建议和意见,一切活动由理事会讨论决定,报校工会批示,获准后方可运行。

第七条 主要目的:河南大学教职工健身操舞协会通过锻炼、培训、学习交流、表演展示等形式,在校工会的带领下,促进教职工身心健康。

第八条 健身操运动是一项集体操、舞蹈、健身、娱乐于一体的体育项目。通过集训、比赛、专业人士及老师讲座、观看比赛等提高会员的健身操的各项素质。

具体模式:

1、普及健身操运动知识,宣传介绍有关健身操各种信息、动态和经验,组织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健身操运动。

2、协助校工会组织各个单位参加校工会举办的各种比赛;

3、协助校工会组织集训队代表学校参加市、省、国家级健身操比赛;

4、组织健身操表演队参加学校教职工文艺演出活动。

第九条 总结:每次活动前由作好活动计划,活动结束后做好总结报告。

第十条 注意:任何活动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否则严厉追究当事人责任。

第三章 组织结构

第十一条 本协会组织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会员选举产生协会理事会:设会长1名,副会长2名,下设顾问,技术顾问,技术指导,秘书长、办公室主任各1名。

第十二条 1、协会重大事情须经协会理事会讨论表决。

2、会长统筹全局,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工作,对外代表本协会,并负责协会与学校各主管部门之间的沟通,及各在校内和校外社团之间的联系。

3、秘书长协助会长工作。

4、部长负责各部门的工作

(1)秘书处:负责本协会的财务收支的计划和记录,管理本协会的财务。负责会员招新、注册,协会档案管理,文件起草等。

(2)组织部:组织平时的训练活动,和组织一些比赛的后勤工作。

第四章

第十三条 经费开支:协会经费必须用于规定的活动花费,票据须由会长和经手人签字方可生效。

第十四条 经费管理:经费由校工会统一管理;协会举行活动前,由秘书处做好经费预算后,报校工会审批同意后,方可购买活动用品;财务管理必须做到花费合法,帐目清晰,并在协会大会上公布经费开支情况。(每学期至少一次)

第五章 奖励与处罚

第十五条 奖励:对于本协会有突出贡献或表现积极的会员,报请校工会同意,颁发荣誉证书,每学期评出优秀会员。

第十六条 处罚:

1、各种会议及活动有一次无故未到者,提出批评;有三次无故未到者,向理事会提交书面检讨;有四次以上无故未到,做自动退出本协会处理,协会有权予以除名除名。

2、有损我校及协会形象和声誉者,视情节轻重依次给予书面检查,通报批评直到除名,并向所在院系提交意见。

3、故意损坏协会的固定资产者,按价赔偿外并且向所在院系提交意见。

4、各部门负责人(包括理事会)不尽职尽责,撤消职务。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章程最终解释权归河南大学健身操协会所有。

第十八条 本章程河南大学校工会校准之日起生效。


河南大学教职工健身操舞协会



河南大学教职工健身气功协会

社团成立时间:2023年10月09日

社团人数:60人

戴 斌 洪 浩

:郭春阳

副会长刘会宾

秘书长张治国

协会宗旨:

营造健康、积极的校园体育文化氛围,丰富教职工的文化体育生活,增强教职工的全民健身意识,坚持“团结协作、相互交流、携手并进”的原则,促进教职工健身气功活动的广泛开展,提高教职工健康养生的意识和习惯。强身健体,愉悦身心,促进交流,增进团结,共享快乐。为本校广大喜爱健身气功的教职工搭建和提供一个增进友谊、协作进取、和谐校园的平台。

管理制度及活动方式:

河南大学教职工健身气功协会,隶属校工会,是依照国家法律、学校规章和协会章程开展工作的非盈利教职工群众组织。本协会接受校体委指导,所有活动自愿纳入全民健身运动整体规划之中。教职工健身气功协会的宗旨是营造健康、积极的校园体育文化氛围,丰富教职工的文化体育生活,增强教职工的全民健身意识,坚持“团结协作、相互交流、携手并进”的原则,促进教职工健身气功活动的广泛开展,提高教职工健康养生的意识和习惯。强身健体,愉悦身心,促进交流,增进团结,共享快乐。为本校广大喜爱健身气功的教职工搭建和提供一个增进友谊、协作进取、和谐校园的平台。

活动范围: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和政策,遵守社会道德规范,按照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要求,团结我校健身气功习练者者和爱好者,继承和弘扬中华悠久文化,倡导和普及群众性健身气功活动,为增强人民体质,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服务。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健身气功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2、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关于我校教职工健身气功健身方面发展的意见与建议;

3、举办有关健身气功的活动;

4、开展健身气功科学研究,促进学术交流。

社会作用:

我校健身气功协会在今后的工作中,将全面落实国家关于全民健身的战略方针,认真做好健身气功在我校的宣传、推广、普及和提高工作,活动内容不断增加,习练人数日益增多,在全全校教职工中倡导了科学文明健康的锻炼方式,进一步促进了健身气功与全民健身运动的深度融合。

进一步打造健身气功锻炼项目,为我校广大健身气功爱好者搭建切磋技艺、相互学习交流的平台,用科学健康的气功功法引导教职工强身健体,增强人民群众抵制“法轮功”等邪教和有害气功的侵蚀能力,推动形成我校教职工健身新时尚。

入会联系人:郭春阳 电话:13937856239

        张治国 电话:13938621281

河南大学教职工健身气功协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河南大学教职工健身气功协会,隶属校工会,是依照国家法律、学校规章和协会章程开展工作的非盈利教职工群众组织。本协会接受校体委指导,所有活动自愿纳入全民健身运动整体规划之中。

第二条 教职工健身气功协会的宗旨是营造健康、积极的校园体育文化氛围,丰富教职工的文化体育生活,增强教职工的全民健身意识,坚持“团结协作、相互交流、携手并进”的原则,促进教职工健身气功活动的广泛开展,提高教职工健康养生的意识和习惯。强身健体,愉悦身心,促进交流,增进团结,共享快乐。为本校广大喜爱健身气功的教职工搭建和提供一个增进友谊、协作进取、和谐校园的平台。

第二章 会员

第三条 会员采取自愿原则,凡是承认本协会章程的学校教职工,均可申请成为本协会会员。

第四条 会员的基本权利

1.在本协会内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有对本协会工作提出建议、质询和批评的权利。

3.有参与本协会举行的各种活动的权利。

4.对本协会作出的决定有不同意见时,有保留意见和向主管部门反映的权利。

5.有按照本章程规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讨论、决定本协会事务,参与组织本协会活动的权利。

6.会员有自由退会的权利。

第五条 会员的基本义务

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守《河南大学教职工健身气功协会章程》。

2.自觉维护学校声誉和协会利益,发扬集体主义和互爱、互助的精神,对办好协会,提出合理化的建议和意见。

3.贯彻执行协会的各项决议和决定,完成本协会委托和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4.积极参加本协会的各项活动,虚心听取各方面意见,提高自身素质,提升学校教职工在健身气功运动中的健康意识和健康水平,提高参与竞赛的能力和水平,促进学校与外界的交流与合作。

5.比赛时听从领队和教练的安排。

第六条 加入协会的程序:申请者填写《河南大学教职工健身气功协会会员申请表》,经协会批准后方可成为正式会员,并报校工会备案。

第七条 对严重违反本协会章程的会员,经理事会审定,将进行劝退;对给本协会带来严重不良影响的会员,经理事会表决,将予以开除。

第三章 组织和职责

第八条 本协会设理事会,是协会的决策机构。理事会设会长一名、副会长若干名、秘书长一名、副秘书长若干名,根据情况可以设名誉会长,理事会须由三分之二以上的会员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三年。

理事会成员需具备以下条件:

1.由教工健身气功会员选举产生。

2.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组织能力。

3.热心教工健身气功活动的开展工作。

第九条 理事会工作职责

1.接受校工会的领导,协助校工会开展全校性的体育活动。

2.定期召集理事会,制定年度计划,进行年度总结。

3.审核会员的入会资格。

4.组织会员的训练和比赛,创造更多的训练和比赛机会。

5.处理协会日常事务,促进会员之间的沟通和交流,并代表协会处理协调内外部的各项工作。

6.管理并确保协会合理开支,并接受校工会的管理和会员监督。

第四章 经费

第十条 本协会经费主要来源于校工会支持,划拨活动经费等相关费用;个人或单位自愿捐赠和赞助、其它合法收入。

协会经费应配有专门的财务人员进行管理。财务管理人员须定期将经费使用情况向委员会报告,并向会员公开帐目,自觉接受会员质询。对协会经费使用情况,校体委校工会有权进行监督。财务人员变动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保证协会财务资料的完整性。

第十一条 本协会会员根据校工会相关规定缴纳会费,鼓励会员积极借助社会力量筹集经费。

第十二条 协会经费仅用于开展本协会各项活动,不得挪作他用,不得在会员中进行分配。理事会定期向会员公布经费收支情况。

第五章 活动

第十三条 会员活动以业余时间为主,必要时可申请占用少量工作时间。会员要积极参加活动和比赛,优先选拔优秀会员代表学校参加校外比赛进入健身气功代表队,协会每周组织一次固定时间的训练活动。

第十四条 协会不定期组织以下活动

1.组织与参加比赛,包括专门针对教职工和师生间的相关比赛;

2.与兄弟院校(单位)的社团进行交流活动及参加校外各级比赛。

3.有条件的情况下组织观摩在本省本市举行的赛事。

4.邀请专业教练及队员对习练进行指导。

5.每学期开一次总结会。

第十五条 会员集体活动时不得无故缺席。无故不参加活动者累计五次以上以自动退会处理。

第十六条 活动注意事项

1.会员要积极参加活动,如准备暂停活动一段时间的,应向理事会请假。

2. 会员在活动时要保持良好的身体状态;对因自身原因造成的损伤负责。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章程经会员大会通过,报校工会审批同意后生效,章程的修改须由理事会审议通过,报校工会审批同意后生效。

第十八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于河南大学教职工健身气功协会理事会。理事会在必要的时候可以制定单项决定、补充规定、实施细则等予以实施。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河南大学教职工健身气功协会



河南大学教职工牌类协会

社团成立时间:2014年12月8日

社团人数:68人

 欧 健

 祝晓路

副会长石家华 李永鑫 吴 乐 王大钟 王 东

秘书长刘 军

社联部部长杜保明

技术部部长曹新国

河南大学牌类协会是在校工会和校体委支持下成立的社团组织。

本协会的宗旨是:在校工会领导下,推动我校教职工全民健身活动,加强广大牌类爱好者之间的联系和交流,提高和普及我校牌类运动的开展,提高团队合作意识,建设和谐文明校园,促进教职工身心健康,倡导体育道德风尚和社会公德。

管理制度:本协会在校工会和校体委领导下开展相关活动,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协会会长安排,积极投入到各项活动中。

活动方式:做好牌类运动普及工作,依靠协会全体会员,通过平时练习、比赛等形式做好宣传,鼓励广大教职工广泛参与。配合校工会,定期组织举办的全校教职工牌类比赛。定期聘请专业教练和裁判对牌类技术进行培训、讲解,组织协会会员间开展技术交流活动,定期组织牌类技术研讨会。参加上级协会组织的相关比赛,提高团队合作意识。根据协会财务状况,参加省内兄弟院校间的牌类协会交流赛,增进兄弟高校之间友谊,提升河南大学牌类协会在河南省内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活动地点:明伦和金明校区校工会活动室。

入会联系人:祝晓路 电话:13837836208

        刘  电话:13839950193

河南大学教职工牌类协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河南大学教职工牌类协会是在教职工自愿基础上建立的校内群众性业余活动的组织,接受校工会的领导与指导。

第二条 教职工牌类协会的宗旨是增强教职工综合素质,丰富校园文化,促进教职工之间的交流和团结。本协会在有关法律法规及学院所允许的范围内组织开展教职工牌类活动。

第二章 会员

第三条 凡我校在职教职工,承认本协会章程,均可申请加入本会。

第四条 会员的基本权利

1.在协会内享有选举权、表决权和被选举权;

2.有监督协会活动和资金使用情况的权利;

3.有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获得本会提供的相关信息等权利;

4.有退会的基本权利。

第五条 会员的基本义务

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守本章程;

2.执行会员大会的决议和执委会会议的决定;

3.积极提高自身素质,努力提高牌类技艺水平;

4.积极参加协会举办的各种活动,接受本会分配的工作任务。

第六条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经本协会执委会讨论通过,取消其会籍。

1.未经本会许可,擅自以本会名义开展活动,对本会造成不良影响者;

2.严重违反本会章程者;

3.利用牌类活动组织赌博或参与赌博者。

第三章 组织和职责

第七条 会员大会

会员大会是本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由会长召集和组织,其主要职责是:

1.讨论和修订协会章程;

2.选举和罢免协会会长会议成员;

3.审议协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4.决定有关的重大事宜。

第八条 执行委员会

设立执行委员会(简称“执委会”),管理协会日常工作,设会长一名,副会长若干名(兼技术指导),秘书长一名。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由民主选举产生,并报校工会批准。执委会每届任期三年。

执委会的职责主要有:

1.制定和修改教职工牌类协会章程和其他各项规定,并提交会员大会审议;

2.贯彻落实会员大会通过的决议,组织牌类一切活动,管理财务;

3.与会员保持沟通,听取会员的意见和建议,向会员大会报告工作情况;

4.负责会员入会、退会和奖惩。

第九条 执委会成员要努力工作,乐于奉献,积极组织、参与协会的重要活动,努力做好领导工作,密切联系会内外群众。如确不称职者,可经会员大会研究决定予以撤换。

第四章 经费

第十条 本协会经费主要来源于校工会支持、个人或单位资源捐赠和赞助、其它合法收入。经费仅用于开展本协会各项活动,由会长和秘书长共同管理,受校工会和执委会监督,年度账目对全体会员公开。

第十一条 协会经费由协会专人负责管理,每年向会员大会公布一次。各项经费支出秉承公开透明的原则,由全体会员共同监督。经费支出、票据报销需符合财务制度规定。

第五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十二条 本章程的修改须由执委会审议、会员大会通过,报校工会审批同意后生效。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三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河南大学教职工牌类协会。


河南大学教职工牌类协会



河南大学教职工乒乓球协会

社团成立时间:2004年09月01日

社团人数:500人

长:董 舫

副会长周 云

秘书长许卫东

办公室主任陈 准

竞赛部部长赵 强

协会宗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导向,传承“明德、新民,止于至善”的校训,发扬体育精神,协作进取、顽强拼搏。团结全校教职工,丰富业余文化生活,以乒乓球为媒,传递凝聚力、争创“一流”的理念,增进不同院系教职工之间的沟通交流以及与校外的交流活动,促进日常科教工作,积极助力百年河大“双一流”高校建设。

管理制度:遵守国家宪法、法律及政策法规,遵守社会道德风尚,遵守学校相关规章制度,积极开展乒乓球日常训练、比赛交流活动,弘扬社会主旋律,凝聚河大正能量。协会本着“自愿参加、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原则,坚持乒乓球活动规范化、常态化,为活跃教职工业余文化生活,促进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做出贡献。

活动方式:乒协活动地点以河南大学教职工活动中心为主,结合全校各工作单位的乒乓球活动室,坚持长期活动,自由和集中练习、培训相结合,积极开展经常性的友谊比赛并组织两年一度的校级乒乓球赛。继续加强与郑州大学、开封大学、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河南开封科技传媒学院等省内和省外其他高校的合作交流。在校工会的带领和全体协会成员的支持下,不忘初心,砥砺前行,发扬校训精神,活跃出河南大学的拼搏精神。

活动范围及社会作用:成立河南大学教职乒乓球协会社团是全校教职乒乓爱好者的一致呼声。河南大学教职乒协成立于2014年1月1号,成立以来我们多次参加并组织学校的重大活动,如:学校春季运动会、体育学院联合师生对抗赛、乒协每年年度友谊公开演等等,得到广大教职员工的一致认可,引起了良好的社会反响。在新的年度中,我们要在学校工会领导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高度重视并积极完成学校、工会交给的各项任务,积极开展日常活动。同时在新的年度,乒协将努力加强自身建设,提升会员的参与积极性和球技,开展积极向上的团建活动,促进管理能力和管理体系科学化,在校工会的领导下,建立同校外社团乒协的广泛联系,拓宽视野,整体提高乒协水平。

乒乓球作为国球,是我校参与人数最多,教职工们最为喜爱的一项球类运动。通过组织开展日常的乒乓球活动及比赛,丰富了教职工的业余文化生活,增进了不同院系教职工之间的相互交流了解。乒协作为河大乒乓球爱好者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组织,为推广乒乓球运动,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发挥了重要作用。渴望早日审批成功,为河南大学双一流建设做出贡献。

入会联系人:董 航 电话:13937866828

        陈 准 电话:18768150727

河南大学教职工乒乓球协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宗旨

响应国家“全民健身”号召,以乒乓球运动为载体,促进教职工身心健康,增进同事间交流,助力学校双一流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

第二条 性质

本协会是由河南大学教职工自愿组成的非营利性群众体育组织,隶属校工会,接受校体育学院业务指导。

第三条 任务

1. 组织科学化、分龄段乒乓球活动(含中老年养生班、青年竞技班)

2. 打造"教工健康月"品牌活动(含趣味赛、擂台赛、混双挑战)

3. 开设“午间一小时”健身课堂与周末集训

4. 建立教职工乒乓球运动健康档案数据库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会员大会

1.每学年召开1次全体会员代表大会

2.表决通过协会重大事项,选举理事会成员

第五条 协会架构

职位

产生方式

职责范围

会长(1名)

会员大会选举

主持协会全面工作,对接校工会

副会长(1名)

协会内部推选

分管训练、赛事、后勤等工作

秘书长(1名)

工会代表+会员推选

财务监督、活动审计、投诉受理

竞赛部部长(1名)

竞技组/养生组/宣传组

负责具体项目实施

办公室主任(1名)

协会内部推选

负责协会日常工作

第三章 会员制度

第七条 入会条件

1.河南大学在职教职工(含附属单位)

2.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

3.医院体检证明适宜参加乒乓球运动

第八条 会员权益

1.免费参加基础培训课程

2.优先获赠运动装备(每年2副拍套)

3.享受校医院运动损伤绿色通道

4.参与年度健康评估与运动处方制定

第九条 会员义务

1.每学期参与不少于8次协会活动

2.遵守运动安全规范,签署知情同意书

3.维护场地设施,不得私自改造器材


第十条 特殊关怀

1.为女教职工设置"三八节特别训练营"

2.为退休返聘教师保留会员资格

3.开通慢性病患(如腰椎间盘突出)适应性训练通道

第四章 活动体系

第十一条 阶梯式课程

级别

适用人群

内容要点

频次

养生班

50岁以上教职工

正确握拍、基础步法、肩颈放松

每周二下午

基础班

40-50岁教职工

发球技巧、多球训练、体能恢复

每周四傍晚

竞技班

40岁以下教职工

快攻战术、比赛心理辅导

每周六上午

第十二条 品牌赛事

1.“河大杯”教职工乒乓球赛

设置中年组、青年组、混双组

引入“每局抢十一、决胜局抢七”赛制

2.“健康接力赛”

以学院/部门为单位组队参赛

融合趣味问答、健康知识竞答环节

3.校际联谊赛

与开大、黄校、郑大等高校工会联办

设立“最佳风采奖”“最萌组合奖”等特色奖项

第五章 健康保障

第十三条 健康管理

1.与校医院共建运动风险评估系统

2.每次训练配备急救员及AED设备

3.建立运动数据追踪平台(心率、步态分析)

第十四条 保险制度

1.每位会员强制参保意外伤害险

2.重大赛事额外购买运动医疗保险

3.设置应急医疗基金(年度预算5%)

第十五条 康复服务

1.聘请运动医学专家开展运动损伤讲座

2.与康复中心合作开设理疗专场

3.制作《教职工乒乓球运动防护手册》

第六章 经费管理

第十六条 资金来源

1.校工会专项拨款

2.企业赞助,如指定球拍、运动饮料

3.会员自愿缴纳会费(每人120元/年)

4.活动经营收入,如培训课程、器材租赁等

第十七条 使用规范

1.单笔支出超2000元需工会审批

2.设立“健康基金”,用于运动损伤救助

3.每季度公布收支明细,接受会员质询

第七章 荣誉体系

第十八条 考评机制

1.实行“运动积分制”(出勤+比赛+培训)

2.年度积分达200分者授予“活力教工”称号

3.连续三年达标者优先推荐校级劳模

第十九条 表彰奖励

1.设立“终身会员”荣誉称号(服务满10年)

2.评选“最美教练员”“最佳组织奖”

3.获奖者享受工会疗养假期等福利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条 章程修订

需经会员大会2/3以上代表同意,并报校工会备案

第二十一条 解释权

本章程解释权归河南大学教职工乒乓球协会所有

第二十二条 生效日期

自校工会批准之日起施行



河南大学教职工乒乓球协会



河南大学教职工气排球协会

社团成立时间:2020年11月

社团人数:120人

荣誉会长李 鹏 刘 红

边海潮

长:王晓东

副会长党鸿军 王大伟 王明立

秘书长李海燕

协会宗旨:

为提高广大教职工的身体健康、推动气排球运动在教职工中的普及与开展服务。

管理制度:

遵守中国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学校有关规章制度,积极开展气排球活动,弘扬社会文化,凝聚正能量。积极开展气排球培训、训练、竞赛等活动,自愿参加、自我管理、自我服务, 为丰富教职工业余文化生活服务。

活动方式:

培训 可聘请教练进行培训,普及和推广该项运动,了解该项运动的基本知识、掌握基本技术;

竞赛 定期组织比赛,提高技战术水平;

训练 选拔队员进行有组织的训练,代表协会对外交流和参加各种比赛。

活动范围:

凡河南大学工会会员,有一定的排球兴趣和基础以及体育爱好者,均可报名参加河南大学气排球协会。

社会作用:

气排球运动是一项极易普及的运动。它能够增强体质,调节压力,抵御疾病,还能促进团结、传递正能量,特别是对培养教职工的集体意识和团队精神具有很好的作用。有利于提高河南大学教职工的身心健康水平,使河南大学教职工能够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充沛的体力和精力投入到教学、科研、管理工作中,为河南大学的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同时还可以在对外交流和比赛中体现河南大学教职工的精神面貌,扩大河南大学的影响。

入会联系人:王晓东 电话:13639698973

        李海燕 电话:13569502532

河南大学教职工气排球协会章程

为使我校教职工气排球爱好者和参与者有一个良好的交流平台和参加体育锻炼的机会,成立河南大学教职工气排球协会(简称“气排球协会”)。目的在于“加强锻炼,增强体质,以球会友,增进交流”,更好地推动我校教职工气排球运动的普及与开展。为规范协会的组织和行为,促进协会的健康发展,特制定本章程。

一、协会性质

河南大学教职工气排球协会是在校工会领导下,由河南大学教职工气排球爱好者和参与者在自愿的基础上成立的学校群众性体育组织。

二、协会的宗旨

协会宗旨是宣传和推广气排球运动,为河南大学教职工气排球运动爱好者和参与者提供一个交流和提高球技的平台。本协会开展的一切活动,须在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的许可下进行,并积极贯彻全民参与的原则。

三、协会的组织结构以及职责

1、会员代表大会是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

会员代表大会是协会的最高权利机构。会员代表大会(2/3以上人数到会)正常情况下每4年召开一次。有对协会管理、发展、建设等重大事项的表决权和提出意见、建议的权利。通过民主选举,并由会员代表大会半数以上通过,选举产生新一届执委会。会员代表大会有对协会组织机构的选举权;有对不合理事项、不合格人选否决的权利,也有为协会建设做贡献的义务。

2、执委会是协会的决策管理机构

协会执委会由每4年一次的会员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以简单多数的方式决策,负责协会的重大决策事项。主要包括:队员的吸收、清退;赞助商的选择;大额、特殊经费的收取使用等。执委会有对协会管理工作的决策权;有管理协会的权利;有提名权和选举权;有对不合格人选的否决权;有执行会员代表大会决议的权利;也有为协会建设做贡献和团结会员的义务。

四、协会会员

1、入会条件:凡河南大学的教职工,承认本章程,在身体状况良好的情况下均可自愿加入。

2、入会方法:可通过会员介绍或直接报名。经审核符合条件者缴纳会费,即为会员。

3、协会会员享有的权利

凡协会会员均享有选举权与被选举权;向协会提出合理化建议的权利;监督协会管理组织是否公正合理的权利;要求协会公开财务状况的权利;参加协会组织的各种活动的权利。

4、会员义务

协会会员均应履行以下义务:树立协会的良好风范,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遵守协会章程,维护协会荣誉;按时交纳会费;推荐合适的新会员;虚心接受培训,按时参加训练和比赛,服从协会安排。

五、协会会费规定:

1、会费:会费每年缴纳一次,缴纳后即为当年会员;不交纳会费的,被视为自动退会;

2、会费缴纳:会费为100元/年,每年3月份之前缴纳;

3、会员集体活动由协会统一安排活动场地,如需费用由会费统一支付。会员个人活动所需场地费用由会员个人支付;

4、会费由专人保管,会费的使用采用公开透明的原则,年终公布会费使用情况;

5、会费的使用:会费全部用于会员活动所需:培训学习资料、训练比赛用球、组织协会活动、集体比赛奖品等;

六、协会的活动和其他事宜

1、协会的活动包括:日常的气排球训练、协会内部比赛,外出比赛等;

2、无特殊情况下,每周安排一次以上气排球训练或者比赛活动;

3、会员参加活动要履行请假制度,不得无故迟到、早退;

4、会员参加活动时应听从技术指导的安排,如对指导有异议,可告知执委会处理;

5、会员在活动中应相互体谅,相互帮助,努力营造协调、轻松、团结的氛围;

6、鼓励会员积极参加意外伤害保险,注意运动安全;

7、会员在活动期间出现受伤情况,其他会员应予以力所能及的关心和帮助,协会本身不向受伤会员做出赔偿或补偿措施并反对受伤会员向个人提出赔偿或补偿要求。

8、协会可对外联系赞助和比赛。

七、章程的实施

本章程自通过之日起开始实施。


河南大学教职工气排球协会



河南大学教职工书画协会

社团成立时间:2023年3月1日

社团人数:30人

长:楚泓晋

副会长池献平 陈 政 南 晗 杨 波

秘书长何中生

员:李东君 杨海峰 王 檀 史跃军 程 灿 付万全

袁江洪 徐 刚 杨宏鹏

协会宗旨:在践 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征途中,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发扬河南大学的优良学术传统,团结全校教职工生,传播正能量,活跃学校业余文化生活,增强文化自信,为河大“双一流”高校建设奏出新乐章。

管理制度: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学校有关规章制度,遵守社会道德风尚,积极开展美育和书画交流活动,弘扬社会主义文化,凝聚中国正能量。积极开展书画培训、讲座、美育,展赛等活动。以自愿参加、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为协会建设方法,为活跃教职工生业余文化生活、促进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做出贡献。

活动方式:河南大学书画协会坚持长期活动,培训、学习、美育相结合,在校工会的带领下传播社会正气,弘扬河大精神,承续中华文脉。

活动范围及社会作用:河南大学书画协会旨在联络全校教职工生,团结全校业余爱好书画的广大教师,进行展赛,联络,美育讲座,参观学习等文化活动,满足广大师生员工对书画爱好的渴求,提升书画认知,培育艺术情操。为建立良好的校园文化氛围贡献力量。

入会联系人:楚泓晋 电话:18736033201

何中生 电话:15237803057

河南大学教职工书画协会章程

一、协会名称

河南大学书画协会

二、主管部门

河南大学工会

三、成立时间

2023年3月1日

四、协会宗旨

1. 践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精神,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发扬河南大学的优良学术传统。

2. 团结全校教职工生,传播正能量,活跃学校业余文化生活,增强文化自信。

3. 为河南大学“双一流”高校建设贡献力量。

五、管理制度

1. 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学校有关规章制度,遵守社会道德风尚。

2. 积极开展美育和书画交流活动,弘扬社会主义文化,凝聚中国正能量。

3. 以自愿参加、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为协会建设方法,为活跃教职工生业余文化生活、促进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做出贡献。

六、活动方式

1. 坚持长期活动,培训、学习、美育相结合,在校工会的带领下传播社会正气,弘扬河大精神,承续中华文脉。

2. 联络全校教职工生,团结全校业余爱好书画的广大教师,进行展赛、联络、美育讲座、参观学习等文化活动。

3. 满足广大师生员工对书画爱好的需求,提升书画认知,培育艺术情操,为建立良好的校园文化氛围贡献力量。

七、协会负责人及核心成员

1.会长:楚泓晋(美术学院,联系电话:18736033201)

2. 副会长:池献平、陈政、南晗、杨波

3.秘书长:何中生

4. 核心成员:李东君、杨海峰、王檀、史跃军、程灿、付万全、袁江洪、徐刚、杨宏鹏

八、经费来源

1. 校拨活动经费

2. 成员每年会费


河南大学教职工书画协会



河南大学教职工网球协会

社团成立时间:20111016

社团人数:30人

长:苗雨晨

秘书长周 珂

副秘书长莫 磊

员:梁 华 牛 辉 孙一鸣

本协会的宗旨是:在“明德新民、止于至善”校训的精神指引下,为推动我校教职工全民健身活动,加强广大网球爱好者之间的联系和交流,提高和普及网球运动的开展,增强身体健康,建设和谐文明校园、陶冶情操、增强凝聚力、促进教职工身心健康,倡导体育道德风尚和社会公德。

管理制度:本协会具有一整套的规章制度,制定了细致全面的网球协会章程,有广泛的开展活动范围、尊重协会会员的权利、有严密的组织机构、有规范的负责人的产生和职责、有透明的经费使用和资产管理等。协会负责人加强对协会各个方面的管理和监督。

活动方式及社会作用做好网球运动普及工作,依靠协会全体会员通过平时练习、比赛等形式做好宣传,鼓励广大教职工广泛参与网球运动,积极参加每年定期举行的全校教职工网球比赛。在普及的基础上,做好本会会员网球运动提高工作,坚持每周三次以上的网球活动,定期聘请教练对网球单项技术做一次讲解以提高球技水平和了解有关网球运动知识。活动地点:明伦和金明校区网球场。根据协会财务状况,争取到省内兄弟院校网球协会进行比赛交流,加强联系、相互学习、切磋球技、发展友谊。使其成为我校网球运动对外交流的骨干队伍。每年不定期选择性的组织协会会员到较近城市观摩较高水平的网球赛事。

由于本协会成员开展河南大学教工网球爱好者开展群众性网球活动,经常举办各种类型的网球竞赛,代表河南大学教职工参加校际间和社会上的相关网球比赛,这对社会上开展网球活动有很好的引导、普及和发展作用,促进全民健身活动的广泛开展。

入会联系人:周 电话:13937877331

电话:13700787014

河南大学教职工网球协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河南大学教职工网球协会简称(河大网协)是在校工会领导下,由教职工网球爱好者,在自愿的基础上成立的学校群众性业余体育活动组织。

第二条  本协会的宗旨是:在“明德新民、止于至善”校训的精神指引下,推动我校教职工全民健身活动,加强广大网球爱好者之间的联系和交流,提高和普及网球运动的开展,增强身体健康,建设和谐文明校园、陶冶情操、增强凝聚力、促进教职工身心健康,倡导体育道德风尚和社会公德。

第三条  本协会任务:根据学校相关规定,统一组织指导,协调网球运动的开展,组织本会会员经常性的开展网球活动和练习,积极参加校内外的比赛,促进兄弟院校网协和社会网协的比赛和交流,以保证网球运动在我校的持续发展,使网球运动成为我校的特色和亮点。

第四条 协会成员必须是河南大学工会会员。

第二章 成立与注销

第五条 凡我校爱好网球运动的教职工,承认并执行本协会章程,身体健康,可自愿申请加入本协会,经协会委员会讨论通过,均可成为本协会会员。申请入会人员须填写会员登记表,并每年交纳会费。

第六条 协会会员的权利

1、在协会内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对本协会的工作和活动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3、有按规定参加河南大学网球协会组织举办的竞赛和活动的权利。

4、会员享有接受网球技、战术培训权和在校网球场、网球馆练习网球的优先权。

5、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七条 会员应履行以下义务

1、每位会员必须遵守本会章程,执行协会决议。

2、会员按规定定期交纳会费。

3、会员要维护本协会的合法权益。

4、积极参加本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5、会员都有维护协会的团结和集体的利益;并接受协会委员会分配的工作。

6、有义务将通过各种渠道学习到的新的网球技、战术和理论知识,向广大会友传授和交流。

第八条 免除会员资格

1、网协对不履行会员义务,违反协会章程,对协会造成损失的会员,经协会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可免除其会员资格。

2、会员超过两年以上不参加网球协会活动,不按期交纳会费,视为自动退会。

3、会员享有自由退会的权利,须向协会委员会递交书面退会申请。

第三章 组织建设

第九条 网球协会组织机构由校工会审批而成立,受校工会的领导,由校工会统一管理。

1、本协会设协会正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和副秘书长组成。总教练由正副会长和秘书长提名全体会员大会通过决定。

2、本网协可根据事业发展,工作需要和对支持协会工作的校内外有关领导、校友、有名望的前辈聘为本协会名誉会长,并按规定授予名誉证书。

3、协会会长、秘书长每届任期四年,四年换届改选一次,可以连任,一般不超过三届。

4、正副长负责协会全面工作,协会日常工作由正副秘书长负责处理。

5、协会每年年底或年初举行一次全体协会会员大会,总结本年度协会工作情况和讨论制定下一年的工作计划。

第十条 会长的职权和工作计划

1、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2、选举正副会长、正副秘书长。

3、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4、向会员代表大会作年度工作总结。

5、决定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6、领导本协会各项机构开展工作(宣传、财务、联络、教练、网协活动等事项)。

7、制定每年比赛计划及各项活动报校工会备案。

8、建立各项管理制度。

9、筹集协会活动经费。

第四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十一条 对本协会章程的修改,须经委员会表决通过后报会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第十二条 本协会修改的章程,需在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15日内,经河南大学工会审查同意后生效。

第五章 活动经费

第十三条 本协会经费来源如下:

1、会员每年向协会缴纳会费(根据情况再定)。

2、校工会按有关规定划拔给协会组织比赛用的活动经费。

3、单位或个人赞助。

4、捐赠和其它收入。

第十四条 本协会经费适用范围

1、会员网球活动练习用球。

2、参加比赛和联谊活动的必要开支。

3、协会组织的各项会员活动及年会活动。

4、聘请教练进行技术培训的酬金。

5、经协会理事长和秘书长同意合理的其它项目开支。

6、根据情况有必要时,可补充网球场地器材的维修。

第十五条 资产管理

1、每位本协会的会员,都有为协会筹集资金的责任。凡是对集资有突出贡献者,协会要给予集资额15-20%的奖励。

2、协会帐务按照财务制度进行管理设专人负责,做好财务帐目登记收支情况,每年向会员公布,接受工会和全体会员监督。

3、本协会的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六章 附则

本协会章程由本协会组织机构解释。


河南大学教职工网球协会



河南大学教职工茶艺协会

社团成立时间:2022年9月

社团人数:54人

边海潮

长:戴 斌

执行会长曹玉辉

副会长李永鑫 李从国 刘 瑾

秘书长熊小波

协会宗旨:协会以浓厚而悠久的茶文化作为文化底蕴,本着“以茶修身、以茶养性”的宗旨,将“以茶会友”的口号融入我们的生活、学习及人生旅程中,使成员能够从茶中品味人生,从茶中懂得道理,从茶中规范行为。同时,会员可在协会中畅所欲言,交流教学经验、分享生活心得,结识挚朋,提高自身的文化修养,做一个高雅脱俗,热情向上,平和近人的茶人

最高决策和管理组织是协会管理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一)制定、修改章程。

(二)审核、通过本协会的工作计划和工作报告。

(三)筹备召开协会的会员大会。

(四)向会员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五)决定会员的吸纳和除名。

(六)决定其他主要负责人的委任。

(七)领导本协会各机构开展工作。

(八)决定其他重要事项。

协会活动内容:

一、定期举办茶文化、茶道茶艺、茶的保健功能、茶品尝鉴赏等方面的培训活动。

二、定期举行茶话会,以茶会友,茶清情浓。

三、推荐会员参加茶艺培训,参加茶馆、茶叶市场的参观活动。

四、配合工会组织的各协会联谊活动。

协会作用:通过各种内容的讲座、各种形式的培训课程以及外出参观等活动,加深会员对茶艺的认识,加大对茶艺的热情,了解中国几千年的茶文化。

入会联系人:曹玉辉 电话:13569509271

熊小波 电话:13781118748

河南大学教职工茶艺协会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一、本协会名:茶艺协会

二、协会性质:茶艺协会是河南大学工会领导的以工会会员茶爱好者自愿结成,非营利性的全校性的兴趣爱好协会组织。

三、协会目的:为会员提供一个“以茶会友”的平台,同时增强会员对茶文化的了解。

四、协会宗旨:协会以浓厚而悠久的茶文化作为文化底蕴,本着“以茶修身、以茶养性”的宗旨,将“以茶会友”的口号融入我们的生活、学习及人生旅程中,使成员能够从茶中品味人生,从茶中懂得道理,从茶中规范行为。同时,会员可在协会中畅所欲言,交流教学经验、分享生活心得,结识挚朋,提高自身的文化修养,做一个高雅脱俗,热情向上,平和近人的茶人。

五、协会任务:通过各种内容的讲座、各种形式的培训课程以及外出参观等活动,加深会员对茶艺的认识,加大对茶艺的热情,了解中国几千年的茶文化。

六、本协会在学校允许范围内展开活动,接受工会的监督管理,协会会员要维护本章程的一切规章、条例,会员接受指导老师的专业指导和管理。

第二章 组织机构

一、本协会的最高决策和管理组织是协会管理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一)制定、修改章程。

(二)审核、通过本协会的工作计划和工作报告。

(三)筹备召开协会的会员大会。

(四)向会员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五)决定会员的吸纳和除名。

(六)决定其他主要负责人的委任。

(七)领导本协会各机构开展工作。

(八)决定其他重要事项。

二、本协会管理机构设会长一名、执行会长一名、副会长两名、办公室主任一名、秘书一名。协会管理机构成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精通本协会工作,有一定组织和工作能力;

(二)工作上积极主动,团结成员,有奉献精神;

(三)本协会负责人均通过民主方法选举产生,报工会审批。负责人政治方面出现问题,或协会工作出现严重问题,撤消负责人资格,由协会重新民主选举。

四、协会会长职责:

(一)负责确定本协会各个阶段的工作目标和任务;

(二)领导各部门及下属组织的日常工作,主持工作例会;

(三)负责协会重大活动的筹备和组织;

(四)加强内部人员的团结,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协调各方关系,争取各方支持。

五、执行会长和副会长职责:

协助社长处理日常工作,做好分工负责的各项工作,会长不在时,代理会长工作。

六、办公室职责:

(一)负责本协会所需物品的采购;

(二)管理协会财务收支,定期向会员公布财务状况;

(三)统一负责协会对外业务联系、洽谈,为协会争取赞助与合作;

(四)加强协会与社会各界的联系,树立协会良好形象;

(五)负责协会活动的相关宣传文字、图片、广告等的策划、设计和发布工作,并能够搜集相关信息,且能够将活动成果归纳成文字资料;

(六)负责协会与其他协会的联系和交流,通过各种形式宣传协会,进一步扩大协会在校内外的影响,为协会的进一步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七)负责协会与校内外各种新闻媒体的联系与合作,进一步提高协会形象和知名度;

(八)为协会活动提供基本技术支持。包括茶叶,茶具,茶艺知识等基本信息;

(九)组织对会员进行的茶艺培训以及策划协会各项活动。

七、秘书处职责:

(一)负责会员的招新、入会审批以及协会工作人员和协会会员档案的管理;

(二)定期进行工作总结的归纳、整理;

(三)负责协会活动现场的接待和签到。

第三章 财务管理、经费使用

一、资金来源 资金主要来源于工会拨款。

二、财务管理 由办公室主任管理财务收支及日常使用。

三、财务监督 财务管理账务定期公布,接受全体会员的监督。

第四章 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一、协会成员以对茶艺文化有浓厚兴趣的教工为主,面向全校招收会员,会员享有基本权利、承担基本任务。

二、申请成为会员的基本条件

(一)对茶艺文化有兴趣爱好。

(二)拥护本协会的章程 。

(三)有自愿加入协会的意愿。

三、会员加入协会的程序

(一)填报个人档案。

(二)会长审核通过。

四、会员的基本权利

(一)对协会工作享有参与权。

(二)对协会工作有提出批评、建议和实行监督的权利。

(三)享有参加协会组织的各种面向会员的活动的权利。

五、会员的基本义务

(一)自觉遵守协会章程,执行协会管理机构审批的决议。

(二)服从协会组织领导,维护协会权益和声誉。

(三)积极参加协会发起的各项活动。

第五章 协会活动内容

一、定期举办茶文化、茶道茶艺、茶的保健功能、茶品尝鉴赏等方面的培训活动。

二、定期举行茶话会,以茶会友,茶清情浓。

三、推荐会员参加茶艺培训,参加茶馆、茶叶市场的参观活动。

四、配合工会组织的各协会联谊活动。

第六章 附则

一、本章程由茶艺协会享有最终解释权,并根据实际情况酌情修改。由会员大会表决通过。

二、本章程自通过之日起开始生效。。

三、本协会有关章程如与学校工会规定冲突,应以学校工会规定为基准。


河南大学教职工茶艺协会



河南大学教职工合唱协会

社团成立时间:2024年12月20日

社团人数:200人

顾问兼协会督导:梁 丽

长:李金刚

副会长:冯安君 曹玉辉 袁 凯 副会长兼艺术指导

秘书长:崔 甜

协会宗旨:坚定政治立场与理想信念,弘扬“百折不挠、自强不息”河大精神,用歌声传播正能量,为河南大学教职工提供一个合唱教学、联系的平台,提高教职工的综合素质,丰富教职工的文化生活,用行动体现“自信、拼搏、开放、创新”的新河大精神,为河大“双一流”高校建设唱响新乐章。

管理制度: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学校有关规章制度,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注重为人师表、知行合一。在校工会正确领导下开展合唱相关教学、排练活动,制定、完善并执行《河南大学教职工合唱协会章程》。

活动方式:河南大学教职工合唱协会通过合唱技巧培训、学习交流、表演展示等形式,在校工会的带领下,繁荣校园文化,促进教职工身心健康。

活动范围及社会作用:目前,拟定在河南大学龙子湖校区、金明校区、明伦校区适宜合唱教学与排练的场所,开展教职工合唱活动。合唱协会通过组织合唱技巧教学、曲目排练,为教职工提供展示和享受音乐的平台,丰富校园文化活动,增进教职工联络,提高教职工艺术素养,进一步提升校园文化建设水平,彰显百年名校的艺术风采。

入会联系人:李金刚 电话:13949421997

 电话:13903785772

河南大学教职工合唱协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协会名称为河南大学教职工合唱协会(以下简称“合唱协会”或“协会”)。

第二条 河南大学教职工合唱协会是校党委领导下,校工会指导下的全校艺术性教工社团。

第三条 协会坚定政治立场与理想信念,弘扬“百折不挠、自强不息”河大精神,用歌声传播正能量,为河南大学教职工提供一个合唱教学、联系的平台,提高教职工的综合素质,丰富教职工的文化生活,用行动体现“自信、拼搏、开放、创新”的新河大精神,为河大“双一流”高校建设唱响新乐章。

第四条 协会由河南大学音乐爱好者自愿参加的群众组织,非营利性的体育社团,受河南大学工会的领导和监督。

第二章 活 动

第五条 活动组织以坚持工作为本,一切活动安排不与会员的正常工作和生活相冲突为原则。

第六条 接受会员及会外人士对活动各方面的建议和意见,一切活动由理事会讨论决定,报校工会批示,获准后方可运行。

第七条 具体内容包括制定科学合理的训练计划,定期组织会员进行合唱排练,包括发声技巧、音准节奏、歌曲演唱等方面的训练;邀请专业音乐教师或合唱指挥对会员进行指导,提升会员的合唱技能和艺术表现力;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各类文艺演出、庆典活动等;承担合唱表演任务,为校园文化活动增添光彩;与其他学校、单位的合唱团开展交流演出活动,学习借鉴先进经验,拓宽艺术视野,提升本协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组织会员参加各类合唱比赛,以赛促练,检验和提高协会的合唱水平。

第八条 活动前由作好活动计划,活动结束后做好总结报告。

第九条 任何活动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否则严厉追究当事人责任。

第三章 会员

第十条 会员资格:凡河南大学在职教职工,热爱合唱艺术,具有一定的音乐素养和团队合作精神,承认本协会章程,均可申请加入本协会。

第十一条 入会程序: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填写会员登记表。经协会理事会审核通过。

第十二条 会员权利:拥有本协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参加本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获得本协会提供的培训、指导和服务的优先权。对本协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三条 会员义务:遵守本协会章程,执行本协会的决议。积极参加本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按时参加排练和演出,遵守活动纪律。维护本协会的合法权益和声誉,不得从事有损协会形象的活动。完成本协会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十四条 退会: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协会,并交回会员证。会员如果一年不参加本协会活动或不缴纳会费,视为自动退会。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四章 组织机构

第十五条 本协会组织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会员选举产生协会理事会:设会长1名,副会长3名,下设顾问兼协会督导、秘书长各1名。

第十六条 理事会工作职责:

1、协会重大事情须经协会理事会讨论表决。

2、会长统筹全局,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工作,对外代表本协会,并负责协会与学校各主管部门之间的沟通,及各在校内和校外社团之间的联系。

3、秘书长协助会长工作。

4、部长负责各部门的工作

(1)秘书处:负责本协会的财务收支的计划和记录,管理本协会的财务。负责会员招新、注册,协会档案管理,文件起草等。

(2)组织部:组织平时的训练活动,和组织一些比赛的后勤工作。

第五章 财 务

第十七条 经费开支:协会经费必须用于规定的活动花费,票据须由会长和经手人签字方可生效。

第十八条 经费管理:经费由校工会统一管理;协会举行活动前,由秘书处做好经费预算后,报校工会审批同意后,方可购买活动用品;财务管理必须做到花费合法,账目清晰,并在协会大会上公布经费开支情况。(每学期至少一次)

第六章 奖励与处罚

第十九条 奖励:对于本协会有突出贡献或表现积极的会员,报请校工会同意,颁发荣誉证书,每学期评出优秀会员。

第二十条 处罚:

1、各种会议及活动有一次无故未到者,提出批评;有三次无故未到者,向理事会提交书面检讨;有四次以上无故未到,做自动退出本协会处理,协会有权予以除名除名。

2、有损我校及协会形象和声誉者,视情节轻重依次给予书面检查,通报批评直到除名,并向所在院系提交意见。

3、故意损坏协会的固定资产者,按价赔偿外并且向所在院系提交意见。

4、各部门负责人(包括理事会)不尽职尽责,撤消职务。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最终解释权归河南大学合唱协会所有。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河南大学校工会校准之日起生效。


河南大学教职工合唱协会



河南大学教职工花式篮球协会

社团成立时间:2024年9月20日

社团人数:160人

问:程遂营

长:黄勇昌

执行会长:吴 峰

副会长:徐树维 毛立红 秘书长(兼)

副秘书长:杨站军

协会宗旨:

丰富教职工的文化体育生活,增强教职工的健身意识,坚持“健身、娱心、友谊”的原则,促进教职工健身篮球活动的开展,为本校广大喜爱花式篮球的教职工提供一个锻炼身体、增进友谊和协作进取的平台。

管理制度:

协会在校工会及相关部门的具体指导和监督下进行工作。协会本着“团结、进取、发展、创新”的原则,坚持以丰富师生课余活动为目的,以“以球会友,球行天下”为口号,长期开展以花式篮球交流活动。

协会的主要任务和活动范围是:

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宣传党的体育路线、方针、政策;以多种形式,有计划的组织有关人员开展花式篮球理论研究,不断提高花式篮球运动水平; 举办或协助有关部门组织本校、省花式篮球竞赛及花式篮球理论研究;组建花式篮球代表队,参加各级工会组织的花式篮球竞赛和训练;努力完成省、校、市体育行政部门交办的各项任务。

协会的主要社会作用是:

通过各活动,提倡良好的球风,发扬高尚的竞技精神,努力为广大师生提供展示才华的舞台,让更多师生能展示自己的智慧,在对决中证实自己的沉稳和睿智,同时也让更多的人领略花式篮球的风采。通过切磋,提高球友们的水平,丰富球友们的生活,增添球友们的乐趣。通过花式篮球活动促进协会和会员乃至全校师生加强交流拉近距离,让跟多的花式篮球爱好者从活动中增长见闻,品味花式篮球的高尚和快乐。

入会联系人:黄勇昌 电话:13937839986

        毛立红 电话:13569516583

河南大学教职工花式篮球协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协会名称

本协会全称为“河南大学花式篮球协会”(以下简称“协会”),英文名称:Henan University Freestyle Basketball Association(缩写:HUFBA)。

第二条 协会性质

本协会是由河南大学在编在职花式篮球爱好者自愿组成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旨在推广花式篮球运动,促进交流与合作。

第三条 协会宗旨

1. 推广花式篮球文化,普及运动技巧;

2. 搭建交流平台,培养专业人才;

3. 组织赛事、培训及公益活动,提升社会影响力;

4. 倡导积极健康的生活方式,弘扬体育精神。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四条 主要活动

1. 定期举办花式篮球比赛、表演及文化交流活动;

2. 开展花式篮球技能培训;

3. 与其他兄弟院校花式篮球组织合作交流;

4. 通过新媒体平台宣传花式篮球文化;

5. 举办公益活动,支持学生篮球运动发展。

第三章 会员制度

第五条 会员资格

1. 河南大学在编在职教职工,热爱花式篮球运动,自愿遵守协会章程;

2. 提交入会申请并经协会会长会审核通过。

第六条 会员权利

1. 参与协会组织的活动及赛事;

2. 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3. 对协会工作提出建议与监督;

4. 优先获得协会提供的培训及资源。

第七条 会员义务

1. 遵守章程,执行协会决议;

2. 维护协会声誉和合法权益;

3. 积极参与协会活动;

4. 根据协会发展如有需要,需按时缴纳会费。

第八条 会员退会与除名

1. 会员可自愿申请退会;

2. 严重违反章程或损害协会利益者,经协会会长会表决予以除名。

第四章 组织机构

第九条 会员代表大会

1. 本协会最高权力机构为会员代表大会,每2年召开一次;

2. 协会会长会由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任期2年;

3. 职责:审议协会工作报告、修改章程、选举协会成员、制定年度计划、管理日常事务、监督财务等。

第十条 协会负责人

设顾问1名、会长1名、执行会长1名、副会长2名、秘书长1名、副秘书长1名,由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1. 顾问负责提供咨询、建议、指导以及维护和促进协会发展。

2. 会长负责协会的全面管理和运行,确保协会各项活动的顺利开展及协会决策的民主和透明;积极沟通和协调,为会员提供必要的的支持和服务。

3. 执行会长协助会长主持和完成协会日常工作;‌负责协会对外交流与合作;加强财务及会员管理与监督,确保协会各项事务的透明和规范。

4. 副会长‌协助会长和执行会长协调、沟通协会各项事务;分管协会财务工作;‌代表协会参与外事活动。

5. 秘书长‌协助会长、副会长负责协会各项活动策划及执行;积极与会员沟通,确保协会的正常运作和发展。

6. 副秘书长协助会长和秘书长负责‌协会日常运作、‌会员管理、‌会费管理、会议组织、‌对外宣传等;及时发现并提出解决问题方案。

第五章 经费来源及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 经费来源

1. 会员会费;

2. 社会捐赠或赞助;

3. 学校或企业资助;

4. 活动合法收入。

第十二条 经费管理办法

1. 经费用于协会日常运营及活动开展,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

2. 定期公开收支明细。

第六章 终止程序及财产处理

第十三条 协会解散

1. 需经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2. 剩余财产用于公益事业或移交同类组织。

第十四条 解释权

本章程解释权归协会会长会所有。

第十五条 生效日期

本章程自通过之日起开始生效。



河南大学教职工花式篮球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