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工会:
教职工加入工会组织需要履行一定的民主程序,不仅是工会组织性质要求,而且有利于会员增强组织意识和会员意识,也有利于工会组织加强对会员的管理。为进一步规范教职工入会程序,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本人自愿申请:要求入会的教职工向所在单位工会提出申请(书面、口头均可),填写《中华全国总工会入会申请书》和《工会会员登记表》。(校工会网站下载)
2、所在单位工会审核、签署意见:所在单位工会对申请人是否符合入会条件、是否自愿、是否符合入会手续等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
3、校工会审批:校工会按有关规定予以审查、审批。
4、通知本人:对申请入会人批准后,由所在单位工会通知申请人并告知从何时起交纳工会会费。
联系电话:15003783235 (组织建设部)
联系人:郑龙强
校工会
2014年9月23日
附件
1、中华全国总工会入会申请书申请.doc
2、教职工入会登记表会员登记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