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河南大学2019—2021年度师德标兵和师德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各分工会:
根据《中共河南大学委员会 河南大学关于印发河南大学师德师风建设年实施方案的通知》(校党发〔2021〕36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2019—2021年度师德标兵和师德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名额
师德先进个人100名,评选其中10名为师德标兵。
二、评选对象
师德标兵和师德先进个人应为在我校工作3年以上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在岗教职工。师德标兵的评选坚持向一线教师倾斜。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含处级)不在师德标兵评选推荐范围内。
三、评选条件
评选对象应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依法履行教师职责,严格遵守《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表里如一做好立德树人表率,受到师生的广泛认可和赞誉。
(一)爱国守法。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教育事业。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章守纪,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认真履行育人的职责和义务。
(二)爱岗敬业。刻苦学习,潜心钻研教育教学业务,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对工作高度负责,勤勤恳恳,兢兢业业,勇于探索创新,工作业绩突出。
(三)关爱学生。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关心学生、注重学生全面健康成长,在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
(四)为人师表。模范遵守和弘扬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公道正派,严于律己,廉洁从教,率先垂范。
(五)无私奉献。团结协作,乐于助人,关心集体,积极参加公益活动,在学校“双一流”建设中表现突出,事迹感人。
四、评选程序及要求
(一)单位推荐
1.师德先进个人的推荐:以基层工会为单位,在广泛听取教职工意见的基础上,严格自下而上进行推选,各单位按分配名额推荐(见附表1)。各推荐单位需填写《师德先进个人候选人汇总表》、《河南大学师德先进个人候选人推荐表》(见附件2、附件3)。
2.师德标兵的推荐:单位申报(1个单位限报1名),申报单位须从推荐的师德先进个人中遴选师德标兵候选人(附2000字左右先进事迹材料)。
3.各单位请于2021年7月9日下午6点前,把上述要求的纸质材料(1份)和评选推荐情况报告,报送至校工会办公室(金明校区行政楼626室),同时将电子版发至gonghui@henu.edu.cn邮箱。逾期不报视为放弃。联系人:蔡军政联系电话:13569519963。
(二)评选审定
学校组织评审委员会对师德先进个人进行审核,对师德标兵候选人进行评选推荐,结果报经学校审定。
(三)公示表彰
经审定的师德标兵和师德先进个人在学校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由学校适时予以表彰奖励。
全国师德标兵、河南省师德标兵的候选人从学校评选的师德标兵中推荐产生。
附件:1.河南大学师德先进个人名额分配表
2.河南大学师德先进个人候选人汇总表
3.河南大学师德先进个人候选人推荐表
河南大学工会委员会
2021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