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工会:
根据《河南大学工会委员会关于劳模(技能人才)工作室创建工作的实施方案》,经研究,决定在积极做好劳模(技能人才)工作室创建的基础上,启动相关工作室的申报认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首次认定
为积累劳模(技能人才)工作室的创建经验,以点带面,首次认定拟在具备有一定工作基础、具备相关条件的团队中,认定劳模工作室1个,技能人才工作室2个。
二、认定条件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积极投身学校“双一流”建设,在师德师风、教育教学、进取创新、社会服务、团队建设等方面成绩突出。劳模工作室的负责人须为省级以上(含省级)劳动模范或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技能人才工作室的此次认定,其负责人若为省级以上(含省级)教学技能竞赛的获奖者,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三、认定程序
1.各分工会在宣传动员、组织创建的基础上,对照条件自愿申报。
2.校工会组织评审组,采取材料审核和实地考察等方式进行评定。
3.校工会批准认定。
四、奖励措施
坚持精神奖励、典型宣传、发展支持相结合。对认定为劳模(技能人才)工作室的,颁发牌匾、证书和给予一定资金的支持。工作室及成员在申报相关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时,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五、申报时间
2019年3月5日前将《河南大学劳模(技能人才)工作室申报表》用A4纸正反两面打印,一式两份报送校工会办公室(金明校区行政楼626室),电子版发送至gonghui@henu.edu.cn
联系人:朱萌
联系电话:15103787682
附件:河南大学劳模(技能人才)工作室申报表
河南大学工会委员会关于劳模(技能人才)工作室创建工作的实施方案
河南大学工会委员会
2019年 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