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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工字[2009]12号 关于开展爱心助学活动的通知

作者:    点击数: 日期:2009-10-20

各部门工会:

为 切实解决我校贫困生的实际困难,充分发挥教职工在学生帮扶中的积极作用,体现爱生爱校的河大高尚师德情怀,在我校2009年工会工作研讨会上,经教代会代 表团团长、部门工会主席讨论,倡议设立“爱心传递基金”和“爱心超市”,以帮助我校贫困学生顺利完成学业。为做好这项惠及我校贫困生的公益事业,现将有关 事宜通知如下:

一、捐款设立“爱心传递基金”

为资助我校贫困生学杂费用,依照自愿、公开、透明、廉洁的原则,以部门工会为单位,接受各单位教职工捐款,设立“爱心传递基金”。各部门工会要指派专人负 责捐款的登记和接受,并及时将捐助结果公布,感谢捐款人员的慈善之举。请各部门工会认真组织,热情接待,共襄义举,同献爱心,并于10月23日至25日将 本单位捐助款项送交校工会财务(联系人:温广梅、惠炳峰,电话:8448、2866057,新办公楼604房间),校工会将及时公示各单位捐款情况,并接受广大教职工的监督

校工会联合学生处、团委等部门成立“爱心基金管理委员会”,制定并公布基金管理使用办法和资助细则,定期公示资助人员名单、资助额度、基金收支运行等情况,保证基金使用的公正合理性、公开透明性。

受资助学生在具备偿还能力,或在毕业工作后返还所用款项,将爱心基金传递下去,保证该基金的长期、良好、顺畅运转,并接受社会各界、学校教职工生、受资助贫困生的后续捐款,使我校更多的贫困大学生得到资助。

二、捐物设立“爱心超市”

为补贴贫困学生学习用品和生活用品不足,接受教职工生捐助衣服被褥、日用物品等,设立“爱心超市”。可按部门工会集中捐赠,或个人直接捐赠,校团委、学生 会负责接收、登记、公布,校工会进行正规消毒灭菌处理后,校学生会统一管理和经营。请捐物单位和个人于10月23日至25日送至老校区科技馆一楼报告厅(联系人:李可钢,15937820444)

河南大学工会委员会

2009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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