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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大学工会委员会关于召开2022年度二级教职工代表大会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的通知

作者:    点击数: 日期:2022-11-29

各分工会:

根据《中国工会章程》《基层工会会员代表大会条例》《河南省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河南大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等相关文件要求,各分工会每年要召开二级教职工代表大会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以下简称“双代会”),现将召开2022年度二级“双代会”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学校第十一次党代会设定的任务目标,进一步健全民主管理制度,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紧紧围绕学校新一轮“双一流”建设,吸纳民意、汇集民智,爱校荣校、埋头苦干,团结动员广大教职工为学校的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二、组织领导

在单位党组织和校工会的领导下进行。

三、会议形式

根据《河南大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及工会工作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工作实际,单位教职工80人以上的,建立“双代会”制度;不足80人的单位,建立由全体教职工(会员)直接参加的全体大会制度。

按照学校疫情防控的相关要求,可采取线下或线下与线上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四、会议时间

2022年度“双代会”应于2023年3月31日前召开。

五、主要程序

(一)成立双代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成立由党、政、工和教职工代表组成的“双代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党组织负责人任组长,工会主席(工会负责人)任副组长。

筹备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工作内容:

1.在广泛听取教职工及领导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拟定大会主要议题、议程安排等,并报经单位党组织确定。

2.做好代表的增补或改选工作,做好代表培训工作。

3.组织开展提案征集工作。

4.负责确定大会主席团成员建议名单。主席团为“双代会”开会期间的领导机构。主席团成员从正式代表中选出,其成员由党政工主要负责人和一线教职工代表组成。

5.结合本单位实际,确定分工会增补委员候选人名单。

6.做好大会纪律、大会议程、大会相关报告及说明等材料的准备工作。

(二)书面请示。至少会前10日,将《河南大学基层单位召开“双代会”请示表》(附件1)报送校工会。主要内容:

1.大会的名称(届次)、召开的时间和地点。

2.大会的主要议程:

(1)听取学院发展规划、师资队伍建设、教育教学改革等重大改革和问题解决方案的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

(2)听取《学院工作报告》《工会工作报告》《学院经费使用情况报告》《工会会费收缴使用情况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

(3)审议上一次“双代会”提案的办理情况报告;

(4)民主评议学院领导(每两年至少一次);

(5)讨论通过与教职工利益直接相关的福利、教职工聘任、考核、奖惩等双代会职权规定的有关事项等;

(6)结合本单位实际,进行分工会增补委员的大会选举。

(三)按程序召开大会。

(四)报告会议召开情况。会后10日内,将《河南大学基层单位“双代会”召开情况报告表》(附件2)报送校工会。主要内容:

1.应到会代表人数、实到会代表人数;

2.本次会议提案征集情况;

3.大会审议通过的本单位规章制度或其他事项。

六、材料报送地点和联系方式

报送地点:金明校区行政楼校工会626办公室

联系人:刘振保

联系电话:0371-22866057,62200(内线)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强调“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保障人民当家作主”,因此各分工会要进一步充分认识二级“双代会”对基层民主建设和民主管理的重要意义,认真细致做好会议的各项工作。

(二)严格程序。各分工会要规范工作程序,精心筹划,周密安排,遵守会议程序,按通知要求认真履行报备手续,保证“双代会”顺利进行和按时完成。

(三)严明纪律。各分工会要严格遵守会议纪律,厉行节约、勤俭办会,禁止在校外举行会议,不准发放纪念品和举办与会议无关的任何活动。

附件:

1.河南大学基层单位召开“双代会”请示表

2.河南大学基层单位“双代会”召开情况报告表

3.河南大学基层单位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表模板

河南大学工会委员会

2022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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