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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河南大学2015—2017年度师德标兵和师德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作者:校工会    点击数: 日期:2017-05-05

各基层工会:

根据《中共河南大学委员会河南大学关于印发教学优秀奖等评选办法的通知》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2015—2017年度师德标兵和师德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名额

河南大学师德先进个人110名,评选其中12名(10名师德标兵,2名医德标兵)为河南大学师德标兵。

二、评选对象

师德标兵和师德先进个人应为在我校教育教学岗位上工作3年以上的教职工。师德标兵的评选坚持向一线教师倾斜。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含处级)不在师德标兵评选推荐范围内。

三、评选条件

(一)爱国守法。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教育事业。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章守纪,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认真履行育人的职责和义务。

(二)爱岗敬业。刻苦学习,潜心钻研教育教学业务,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对工作高度负责,勤勤恳恳,兢兢业业,勇于探索创新,工作业绩突出。

(三)关爱学生。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注重学生全面发展方面,在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

(四)为人师表。模范遵守和弘扬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公道正派,严于律己,廉洁从教,率先垂范,受到广大师生的赞誉。

(五)无私奉献。团结协作,乐于助人,关心集体,积极参加公益活动,在和谐校园建设中成绩突出,事迹感人。

四、评选程序及要求

(一)单位推荐

1.师德先进个人的推荐名额:根据各单位教职工总数分配推荐名额。原则上50人以下的单位推荐1名;50-119人的推荐2名;120-199人的推荐3名;200人以上的推荐4名(各单位推荐名额见附表1)。

2.师德先进个人的推荐:以基层工会为单位,在广泛听取教职工意见的基础上自下而上进行推选。推荐出的师德先进个人需填写《河南大学师德先进个人候选人推荐表》(见附件2)。

3.师德标兵的推荐:单位自愿申报(1个单位限报1名)。根据优中选优的原则,申报单位须从推荐的师德先进个人中遴选师德标兵候选人(附2000字左右先进事迹材料)。

4.各单位请于2017年5月20日前,把上述要求的纸质材料(1份),报至校工会办公室,同时将电子版发至gonghui@henu.edu.cn邮箱。逾期不报视为放弃。

(二)评选审定

学校组织评审委员会对师德先进个人进行审定、对师德标兵候选人进行评选推荐,结果报经学校审定。未评选上师德标兵的为师德先进个人。

(三)公示表彰

经审定的师德标兵和师德先进个人在学校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拟在教师节前夕由学校予以表彰奖励。

全国师德标兵、河南省师德标兵的候选人从学校评选的师德标兵中推荐产生。

联系人:朱 萌

联系电话:15003783228

附件:1.河南大学师德先进个人的推荐名额分配表

/uploads/images/file/20170505/20170505161608_79922.doc

2.河南大学师德先进个人候选人推荐表

/uploads/images/file/20170505/20170505161619_57644.doc

                                                                           2017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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